醫院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醫院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製訂本制度;
二、全體職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醫院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基礎建設項目和大型設備、藥品採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藥品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醫院辦公室由醫院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科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