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重藥品管理制度
(一)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為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範圍(包括自費藥品)。
(二)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三)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四)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並應帳物相符。
(五)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生。
(六)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七)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葯,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八)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葯,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九)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十)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於臨床。
(十一)凡屬生物製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於乾燥通風處。
(十二)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葯混入。
(十三)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並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十四)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晚間急症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