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響應總醫院創建品牌醫院、打造醫療航母的號召,為強化醫院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動醫院的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兩個文明建設協調健康發展,進一步深化醫院改革,貫徹實踐“三個代表”,結合實際,制定我院務公開制度。
1.重要意義
推行院務公開是加強醫院民主管理、促進醫院健康發展、增強職工的責任感、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推動醫院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是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廣大職工辦好醫院的有效途徑,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
2.院務公開的基本內容和範圍
⑴醫院重大決策和改革方案,包括發展規劃、計劃、經濟目標等。
⑵醫院經營情況,包括業務收入、成本變動、經濟效益和資產負債等情況。
⑶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項,包括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以及職工醫療費使用情況等。
⑷職工關心的其它有關問題包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包括工資收入、獎金等)及民主評議幹部情況,部選拔任用及考核情況,葯械採購計劃、招投標、制度及計劃執行情況,勞動用工情況,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
⑸其他需要公開的。
3、院務公開的基本形式
⑴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
⑵召開會議,主要通過院務會、院周會、職工座談會等形式研究和通報院內重大事項。
⑶設立院務公開欄,張貼有關資料。
⑷設立舉報箱、意見箱、舉報電話。
4、院務公開的監督
建立由工會、職工代表和有關人員組成的院務公開監督小組。監督小組的職責是依據有關政策和法律,監督院務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全面、及時,程序是否合法,職工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得到認真解決和答覆。院務公開監督小組要定期對院務公開情況和有關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並通報檢查考核情況。醫院院務公開各有關責任人對院務公開監督小組的意見和建議應在三十日內給予答覆或說明,對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項應當採取措施及時整改,並接受職工監督。醫院職工和職工代表對公開的有關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依法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