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組織與管理月度考核標準
一、評分標準
考核項目
標準分
(100)
扣 分 標 准
生產準備
30
1.因人員、設備、證件、手續不全,而影響工作,發現一次扣5分。
2.由於原材料、半成品貯備不合理而影響使用或造成損失的,發現一次扣10分。
3. 機械設備、電器電路疏於檢修而影響生產的,發現一次扣10分。
生產組織
30
1.生產關鍵時候,幹部不能深入現場指揮協調,而延誤生產時間或使問題複雜化,而影響生產或工藝進度,發現一次扣10分。
2.現場情況不清,落實現場情況不準,造成失誤,工作安排混亂,發現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當,影響顧客生產,每次扣10分。
生產管理
40
1.無故不參加公司生產例會,每次扣5分。
2.不服從生產辦的工作安排、指揮和調度,造成某項工作整體部署受挫,給公司財產或信譽造成損失,發現一次扣10分。
3.出現影響本單位或其他單位生產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時彙報,發現一次扣10分。
4.幹部不能堅守崗位值班,出現生產工作無法安排,每發現一次扣5分。
5.施工過程中與客戶配合不好,引起糾紛,發現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標
1、因措施不當或責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報廢井,每次扣100分。
2、服務態度惡劣,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者扣100分。
3、不執行調度指令,給公司生產造成嚴重影響扣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