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築工程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
1、負責工資發放,材料款支出報銷。
2、平時費用支出,必須經項目經理或主管經理簽字認可后才准予支出,項目經理本身費用支出須由主管經理簽字報銷。
3、材料發票須經採購員、倉管員、項目經理核實簽字后附上用料計劃單報銷。
4、對一些不合理的開支或不應開支的應拒絕支付。
5、會議應將每天支出的項目分類及累計,每十天做一次財務報表交主管經理查閱。
篇二:建築施工企業財務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預算編製的各項規定,編製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及分包工程的結算。
(2)協助領導簽訂內外分包施工合同,並嚴格控制費用標準。
(3)編製固定資金使用計劃,編製成本、利潤計劃,編製分百單位考核指標計劃及管理費用控制計劃。嚴格按審批制度及審批程序控制購置計劃,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正確及時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結算。
(4)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及成本管理標準。
(5)認真執行會計制度。
(6)財務檔案的綜合管理。
(7)編製月度工資發放明細表,審核並填制工資方面業務記帳憑證。
(8)成本核算審核。
(9)貫徹執行勞動工資政策、法令,執行本企業的規章制度。
(10)負責勞動工資計劃、統計的審核和工資獎金的使用、管理。
(11)負責貫徹執行勞動定額。
(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使用標準,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經費。
(13)做好主持編製、審批材料計劃。
(14)定期檢查指導部門內及所屬分包財務核算工作。
(15)填寫工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