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局(公司)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省局甘煙安[2004]11號文件《關於制定甘肅省煙草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精神,以黨中央“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等有關安全理論思想為指針,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觀,結合縣局(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救援原則 遵循“信息準確、快速反應;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各負其責;立足自救,內外結合”的救援原則。 二、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關於制定煙草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省政府、煙草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三、成立安全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1、成立“安全事件應急指揮組”。 指揮由局長(經理)xxx同志擔任,xxx xxx擔任副指揮,指揮組下設3個小組: (1)現場救援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xxx xxx xxx xxx (2)後勤保障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3)通訊聯絡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2、工作職責 指揮組職責: (1)組織、指揮、協助事故部門開展事故救援、現場恢復及其事故善後工作; (2)提供、聯繫事故救援所需的相關物資; (3)協助社會救援部門所進行的現場救援、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工作; (4)組織、協調各專業救援小組的工作; (5)向上級部門彙報事故發生情況; (6)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及對立功人員的獎勵意見。 現場救援小組職責: (1)、根據指揮組安排攜帶相關物資; (2)、搶救在各類事故(事件)中被困現場人員及其重要物資; (3)、隨時向指揮組報告現場情況,為指揮組提供決策信息; (4)、根據上級指示,採取“緊急避險”措施。 後勤保障小組職責: (1)、根據現場需要,彙報所需要救援物資,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2)、搶救、安置事故傷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資。 通訊聯絡組職責: (1)、根據指揮組安排,啟動預案,通知所有預案內人員; (2)、根據指揮組的指令,向上級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現場圍觀群眾; (4)、調解事件矛盾及做好政策宣傳教育工作。 四、籌備應急資源 1、物質資源 (1)、各批零網點及公司大庫必須備有下列救援及防護物品:ABC乾粉滅火器3-5具;防盜搶專用器械:電警棍2個、狼牙棒1個; (2)、單位值班應急車輛; (3)、應急藥品、急救工具; 2、人力資源 以下人員必須經過相關方面的專業訓練或者從事本專業工作: (1)、火災事故現場保護人員; (2)、事故現場傷者的救治人員; (3)、其他需要現場分析、決策等相關技術人員; 3、資源的配置與管理 以上應急資源由安全事件應急指揮組調配。 五、應急啟動程序和應急處置程序、措施 (一)、應急啟動程序 1、不論發生何種安全事故(事件),都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同時向公安、保險等職能部門報告。 2、不論發生何種安全事故(事件),事故部門都應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上報相應的社會救援部門。 3、預案指揮組成員接到預案啟動命令后必須迅速各就各位,認真履行其職責,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其職責的,其職權轉交本單位(部門)其他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程序、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 (1)、了解火場內部是否有被困人員、所燃燒物品、是否有爆炸物及化學危險品; (2)、了解燃燒物質、失火現場建築物情況、疏散通道出口起火點處於建築物內的大致方位; (3)、切斷火場電源,解救被困人員; (4)、利用現場滅火設施進行撲救; (5)、確認人員已全部疏散,關閉防火門; 應該注意的問題: (1)、進入煙霧較大的火災現場應攜帶應急照明以及濕毛巾;進入火勢較大的火災現場應穿消防服;進入樓房火災現場人員搶救被困人員應攜帶消防救生繩,所有進入火災現場人員均應攜帶通訊工具,並保證每5分鐘聯繫一次,若聯繫中斷,必須組織第二次救援。 (2)、在沒有足夠的安全措施下,嚴禁進入火災現場,所有人員未經過火災現場指揮員允許,不得進入火場。 (3)、火災撲救完成後,要組織人員現場看守(不得破壞現場),防止余火復燃。 2、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 (1)、車輛故障 發生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故障要迅速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停駛到安全地點進行現場維修,不能現場維修的撥打電wenmi.net話等待救援。發生車輛失火事故,要立即停駛,車內人員要迅速離開車內。若車前蓋內冒煙,在沒有準備好滅火措施前,不要打開車蓋,若不能自救,要馬上離開車輛,同時撥打119、122電話。 (2)、輕微碰撞 按事故程序快速處理。 (3)、人員傷亡事故 若發生有人員傷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車內輕傷人員要迅速打開車門或車窗離開現場,並及時撥打120、122電話。在救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有條件的要對重傷人員進行現場搶救(主要針對正在大量出血的傷口、受外力擠壓、嚴重呼吸障礙等情況採取措施),對頭腦清楚,骨骼、頸椎可能受損人員,不要輕易採取措施。 特別提示: (1)、處理以上三種情況時,應盡量離開公路,防止二次事故; (2)、要盡量爭取時間,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要始終堅持救人先於保護現場的原則。 3、搶劫盜竊事故 (1)、發生盜竊事件。若發現竊賊正在行竊中,應首先報警。發現人(營銷人員、部門值班人)要持有防身器械。若發現人(營銷人員、部門值班人)與竊賊同在一個建築物內,在可能的情況下,發現人(營銷人員、部門值班人)可離開建築,將竊賊反鎖在建築物內。 (2)、發生盜竊既遂案件。發現人(營銷人員、部門值班人)不要進入現場內部,按程序上報。特大盜竊案件,應立即報告,並立即組織力量布控,設置警戒線,在公安部門到達之前,禁止一切人進入現場。 (3)、發生搶奪案件。受害部門應及時報告110。發生這類事件之後,受害人(營銷人員、部門值班人)應當盡量將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辨認清楚,牢記在心,並及時撥打110,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能夠當場抓獲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並要保持現場原狀,組織人員維護現場,同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驗。對有關案件信息要做好記錄。此時單位各部門電話必須有人看守,案件情況不宜在單位內傳播。 應注意的問題: (1)、發生盜竊、搶奪案件,所有措施都要在充分保護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2)、事故當事人要沉着冷靜。 4、 事故善後工作 1、事故救援調查結束后,縣局(公司)要積極組織現場恢復,儘快恢復生產經營工作。 2、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並寫出書面事故報告,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 3、主動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商,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補償,對傷亡人員家屬進行安撫。 六、 處罰與獎勵 1、事故依法判定后,依據有關部門對事故結論的判定結果上報分局(公司),申請對事故救援中表現突出的人員給予獎勵,對事故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2、獎勵與處罰的書面材料連同事故報告一併上報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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