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環境管理制度(一)
一、辦公室桌面要求:
1、上班時間桌面擺放待處理文件、書籍和必要的辦公用品。
2、保持桌面周邊地面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3、下班后,桌面只能保留筆筒、茶杯、文件夾、電話和電腦設備,擺放整齊。
二、原則上禁止室內吸煙,吸煙到過道或陽台等區域。
三、工作時間應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
四、注重着裝規範,自覺維護公務員形象。
五、上班時間不準在電腦上 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
六、打電話提倡長話短說,嚴禁閑聊。
七、下班離開辦公室或政務大廳,應關閉門窗、電燈、電腦、空調、飲水機等。
八、辦公區內桌椅、植物擺放整齊有序,不得隨意搬動、亂放。
九、辦公室廢棄物集中在紙字簍內交清潔工處理。硒鼓、燈管、電池等特殊廢棄物交專人處置。
十、垃圾應傾倒在垃圾桶、 紙字簍 ,嚴禁在洗手池、衛生間傾倒垃圾造成堵塞。
十 一 、辦公環境由各辦公室人員自覺管理, 科室負責人 不定期組織檢查。
辦公環境管理制度(二)
1、各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2、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部門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3、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特批,並報請總部增加該項費用。
4、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月終和年終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據總部下達的辦公用品定額自主確定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