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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制度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為加強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保證縣政府領導用車,做好車輛服務工作,經縣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每日必須按統一作息時間實行簽到制度,按時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請假,需經辦公室領導批准方可離崗。

  (二)駕駛員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到同其他工作人員一樣,除在公開欄通報外按考勤制度扣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三)駕駛員出車凌晨2點以後收車(北京時間),原則上第二天不派車。但第二天必須先報到,經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安排后,再休息。

  (四)駕馭員應根據領導及單位用車情況保證隨叫隨到,有病、有事應提前請假。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違章行車,嚴禁酒後駕車,違者扣除下月出車費用。

  (六)車輛調派由後勤副主任具體負責。

  (七)派車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派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出縣車輛原則上輪流調派。

  (九)嚴禁公車私用若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說明。

  (十)收車后或不出車時,車輛必須停在車庫。

  (十一)駕馭員要在休息時間做好車輛的修理、保養,保證車輛調用及時,安全、無隱患。

  (十二)駕馭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駛安全,否則,肇事後視情節予以一定處罰。肇事後除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單位將視情節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發現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將按5倍價值罰款。

  (十四)辦公室財務室每月詳細登記各車輛行車路程、耗油對照數據。

  (十五)車上配備的工具一律登記造冊。

  (十六)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出車時,駕駛員前一天停車后要向派車人員報告,並說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見,填寫修理審批單,根據審批結果進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換配件時,除緊急情況外,要提前請示辦公室領導,經核實批准後方可更換。

  (十八)凡更換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報發票時,必須交回舊件,由後勤副主任簽字報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如無故不交舊件,不予審批報銷。回收的廢品由後勤主任統一處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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