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大樓管理制度(一)
按照各科室與專職衛生員相結合的原則,確定衛生管理負責區。
1、人事股、財務室負責三樓樓道及南北窗戶衛生;
2、防保股負責二樓衛生間以北至樓梯口的樓道、南面窗戶、三樓樓梯對面窗戶衛生;
3、醫政股負責209室以南至樓梯口的樓道、北面窗戶、二樓樓梯對面窗戶衛生;
4、辦公室負責南北樓梯口之間的樓道、會議室、支部室、文明辦衛生;
5、工會、紅會辦公室負責二樓至三樓樓梯衛生;
6、愛衛辦負責一樓樓道、南面窗戶衛生;
7、核算中心負責一樓至二樓樓梯衛生;
8、新農合負責門廳、前後門、辦公樓前後院衛生;
9、複印部負責複印部門前的衛生;
6、專職衛生員負責二樓、三樓衛生間、樓道垃圾筒的衛生。
辦公大樓管理制度(二)
為保持辦公大樓的安全與整潔,美化辦公場所,維護良好的辦公秩序,確保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運轉,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一)執行幹部、職工節假日、雙休日及晚上值班制度,全體幹部、職工均須按規定參加值班。
(二)值班人員要加強責任心,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或突發事情要及時處置和報告,做到不脫機、不脫崗、不遲到、不早退。
(三)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保安職責,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堅守崗位,白天對外來人員進入辦公樓認真進行登記,要仔細詢問,特別是對找局領導的外單位人員,要報辦公室同意方可進入;夜間要認真做好辦公區域的巡查,定點設崗,確保辦公樓及公共場所的安全。
(四)保持辦公環境的安靜。不得帶親屬、朋友在辦公室長時間閑談,不準在辦公樓內大聲喧嘩。室內無人時,要注意隨手關門,下班離崗或會議室使用結束后,要關閉門窗和電器。
(五)保證辦公室和大樓安全。辦公室內不要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支票、印章、收據、介紹信要存放在保險柜內。大樓內一切財產、包括設備、辦公用具外運,須經辦公室批准同意,否則,保安、值班人員有權扣留。
(六)會議室使用要預先登記。各單位使用會議室,應提前1-2天到辦公室(文秘室)登記;外單位需借用的,須經辦公室同意。發現會議室內財產用具損壞時,應及時報告辦公室。
(七)規範車輛停放。局公務車輛、個人私家車應按指定車位停放。為維護正常停車秩序,保證公務用車停放,個人私家車不得停放在地下車庫內。
(八)加強辦公樓電梯的維護和保養,電梯維護人員發現問題應時向廠方和辦公室報告,確保電梯的安全;做好中央空調的維護工作,按規定時間清洗管道。
辦公大樓管理制度(三)
一、辦公秩序
(一)用語文明。嚴格執行本院文明用語規定。
(二)接待熱情。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三)行為規範。幹警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不準在辦公區、審判區大聲喧嘩及穿拖鞋、背心、短褲。
2、不準在陽台擺放花盆、其他雜物和向窗外潑水。
3、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果皮等雜物。
4、不準在牆面等處亂釘、亂貼、亂畫。
5、不準在有禁煙標誌的地方和本院其他公共場所吸煙、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6、不準在消防通道、門廳、公共走道的門上私自加裝鎖具。
7、不準在洗手間亂倒雜物和使用衛生紙之外的紙張。
8、不準私自拆裝和挪用大樓內各種設備及將個人大件物品帶入辦公室、地下室存放。
二、衛生管理
(一)衛生區實行划片包干,責任到部門、到人頭。
1、各部門辦公室及會議室內外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打掃;
2、法庭衛生由使用部門負責打掃;
3、大門內外及院內地面、一樓車庫、一至二樓台階衛生由駕駛員、門衛及相關人員負責打掃;
4、餐廳內部衛生(不包括衛生間)由餐廳人員負責打掃;
5、2米以上高度的衛生由行裝科安排有關人員打掃;
6、其他部分衛生由保潔員包干打掃。
(二)各部門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衛生整潔。提倡每天上班前15分鐘和每周五下午下班前1小時打掃衛生,以達到辦公桌椅、物品擺放整齊、無灰塵、無蜘蛛網、無痰跡、無煙頭、無紙屑果皮、無亂貼亂畫、無衛生死角的標準。
(三)保潔員和餐廳人員要做到眼明、手勤、心細,堅持每天打掃衛生、清理垃圾;水電工要經常打掃2米以上高度的衛生。
(四)院領導會同行裝科每月底對全院衛生定期檢查一次,其他時間不定期檢查。
三、水電管理
(一)行裝科負責水電的日常檢查、維修、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水電工對辦公大樓的水電情況,每天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電設備處於良好狀態,並做好巡查、處理記錄。
(三)水電工在節假日期間關閉不需使用的水電設備。
(四)幹警要增強節約意識,養成隨手關閉水、電開關的良好習慣,自覺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度電。
四、獎罰
(一)對衛生管理較好的部門,給予4—10分的加分獎勵;對打掃衛生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5—50元的獎勵。
(二)對衛生檢查中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每次扣責任部門4—10分;保潔員等聘用人員有責任的,扣發其5—50元目標考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