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範、行業標準,承包商進場前或單項工程施工前,承包商應自行主持施工圖紙自審,寫出施工圖紙自審記錄;
(2)、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報送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3)、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5)、建設單位分管經理安排圖紙會審時間。
2、施工圖紙會審:
(1)、施工圖紙會審由業主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共同參加;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施工圖紙會審記錄經工程分管經理審定同意,報公司領導批准;
(4)、形成施工圖紙會審紀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會簽並加蓋公章,作為指導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1)、施工圖紙是否完整和齊全,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程規範;
(2)、施工圖紙是否與其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圖紙及其各組成部分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3)、建築圖與其相關的結構圖,在尺寸、坐標、標高和說明書方面是否是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明確;
(4)、熟悉建設、施工、安裝目的施工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後次序和相互關係,審查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圖紙,在坐標和標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質量標準能否滿足設備安裝的工藝要求;
(5)、基礎設計或地基處理方案同建造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築物與地下構築物、管線間的相互關係;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築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採取那些新技術;
(7)、複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對於工程複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審查現有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9)、建築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地質地勘資料是否齊全;
(15)、圖紙是否符合業主要求;
4、由監理工程師將批准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5、施工圖紙會審意見原件應一式五份:設計單位、承包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八、施工組織設計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範、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准設計施工圖紙,承包商進場二周內編製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範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准,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製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編製實施;
3、承包商根據批准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製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4、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內容:月度工程項目計劃的文字形象進度說明、分部分項計劃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計劃完成投資;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6、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報送分管經理審核及公司領導批准(一個工作日內);
7、監理工程師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8、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准,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准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製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範預結算編製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3)、工程結算系指根據合同、合同的調整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等工程資料所辦理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
(4)、凡進行工程項目預結算編製審核工作,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業主現場管理工作手冊,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原則;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承包商進場十五日內編製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4、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原件應一式三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十一、工程項目月報表:
1、工程月報表主要要求
(1)、根據本月工程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由承包商根據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條例和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規定的標準工程報表格式編製;
(2)、工程月報內容:本月工程項目的形象進度、質量情況、分部分項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3)、工程月報的時效性:由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每月28日前編製完成;
(4)、編製項目月報表應及時報分管經理審核,由分管經理針對月報及現場的情況提出要求。
(5)、工程項目月報是工程項目月度投資完成情況的統計報表和月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核算、審查,確保業主的投資利益得到保證。
十二、甲供材的採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採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工程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編製《甲供材料(設備)採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採購。
(3)工程部、材料部擬定《招投標文件》、《採購合同》及各廠商的入圍資格請分管經理審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至五家分供商進行招投標,並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5)工程部、材料部、審計部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採購合同並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材料、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製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部,由總監簽訂後轉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報材料部採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在甲供材料(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託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准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4)、鋼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進場后,監理單位應會同供應商,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後方可卸貨驗收,並作進場記錄,監理單位在每月25~28日匯總甲供材進場的數量。
十三、施工用水電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部審核批准,用水單位必須掛表,並嚴格按批准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2、水、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每月20-25日,按照供電局電費單及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據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1、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3、單位工程項目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4、工程項目初驗: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初驗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准,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進行;
(1)、內部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2)、正式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准;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業主組織實施;
(3)、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6、一般工程驗收資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整理準備,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現場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后簽字確認;
7、單位工程驗收、工程項目初驗、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按照公司規定要求相關部門、公司領導參加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定后簽字確認;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准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准實施;
3、承包商提供經批准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辦理移交手續,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進行正式移交;
4、同時業主和物業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物業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准的工程月報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並簽字確認;
(4)、由分管經理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七、工程項目結算:
1、工程項目結算原則: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竣工驗收資料;
2、承包商提出工程結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會簽同意后,送至審計部門;
3、建設單位要求審計部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初審工作;
(1)、嚴格按照合同、設計圖紙、規範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核竣工結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項目預算之內;
(2)、審核竣工結算與工程項目預算差異,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價款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分管經理在結算上確認簽字: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的準確性;
(2)、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等是否嚴格按照業主現場管理手冊的簽字程序確認,對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堅決不允許進入工程結算中;;
6、承包商依據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審查審定批准程序辦理工程結算手續,進行工程結算支付;
7、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部及財務部;
8、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後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並由工程分館經理及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第四部分 工程資料管理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台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籤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所有文件資料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以上為《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工程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積極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崗位工作。
****房地產綜合開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