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在院長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門診、住院病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臨床教學和科研。
二、定期對病案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收集科室對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根據有關材料討論和確定疾病診斷和手術名稱的統一命名,制定病案書寫標準,及時提出對臨床醫師、護理人員寫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四、組織各種形式的病案書寫質量檢查,評選優秀病案,交流書寫和管理經驗。
五、制訂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審定全院醫用表格的式樣,並監督實施。
六、在臨床醫師和病案管理人員之間發揮橋樑作用,推進相互間的密切協作,促進病案書寫和管理質量的不斷提高。
七、定期聽取病案管理工作情況的彙報,每年向院長提出病案管理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