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一、宣傳、貫徹、執行《揭陽基層黨組織黨內組織生活10項制度》。
二、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即:每月十日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支委會,每季召開一次黨支部大會,上一次黨課。
三、堅持黨內監督。要求每個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內的監督。自覺執行黨內監督制度和局制訂的《黨內監督制度》。黨支部在年中、年終要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四、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的要求,認真開展一年一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把民主評議黨員的過程,當作一次學習教育、自我評價的過程;當作一次"創先爭優"、以"爭創‘三有一好’,永葆先進性"的過程。評選表彰優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定期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要按照上級的部署,召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要徵求黨內外意見和建議,會後做好上報等事項。
六、堅持以"爭創‘三有一好’,永葆先進性"教育活動。堅持在黨員中開展"理想、責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七、做好黨費收繳工作。黨員交納黨費時間定於每月十日。對黨員交納的黨費由支部按期上繳上級黨組織。
八、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按照發展黨員程序,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