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舉證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 ,性別: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
住所: ,聯繫電話: 。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准許申請人延期舉證。
事實和理由:貴院受理申請人與 糾紛一案,因申請人 (原因),申請人在舉證期限內無法提交證據材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特申請延長舉證期限。
請予批准。
此 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證據規定》33條第三款:“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證據規定》36條:“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