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申請人:張凱
單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 8號富華大廈 *座 **層
聯繫方式:186116***501
申請事項:本人在“盧光明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中,接受當事人盧光明之子盧冠宇的委託,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向貴院申請“盧光明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的證人:牛君佩、梁士印、周金平、盧明亮、盧曉更、杜曉鳳、馮勇、程寶軍、劉靜、牛長衛,出庭作證。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