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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擴大我鎮社會保險覆蓋面,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確保我鎮2014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工作任務圓滿完成,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百分之百完成縣下達我鎮16-59周歲的城鄉居民參保任務數28248人(含續保)。

  二、參保對象

  2014年1月1日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至60周歲以下,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不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信息統一以公安戶籍部門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信息資料為準,其他任何形式的證明材料視為無效。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4年5月31日前)

  1.廣泛宣傳。通過印發宣傳資料和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欄、走村串戶等多種宣傳形式,廣泛宣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讓群眾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2.會議動員。組織召開全體幹部職工、村(居)幹部會議,村(居、社區)召開村組幹部和戶主會議,層層動員引導。

  (二)基金收繳階段(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

  1.基金收繳標準。參保人員按年一次性繳費。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繳費標準分為100-3000元30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建立個人賬戶,參保人可到當地信用社或自行登錄***網站 進行查詢。

  2.基金收繳方式。2014年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三種繳費方式:一是續保人員可持社保卡自行到信用社進行繳費;二是由村幹部統一收繳(含續保和新參保人員);三是參保人自願與社保站、信用社簽定銀行代扣代繳三方協議,每年由銀行根據參保人提供的信用社賬號進行代扣代繳,但參保人必須保證代繳賬戶中有足夠餘額,以免造成扣款失敗。根據我鎮實際情況,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為集中收繳階段。收繳流程:各村到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領取新農保專用票據,所領票據必須專人負責,正確使用,規範填開,作廢票據應填寫“作廢”字樣,並保證三聯完好無缺,所有票據不能損毀或丟失。開票以戶為單位,村裡所收款項由社保站開具繳款單,村幹部持繳款單到信用社繳款。

  (三)信息錄入階段(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

  繳費工作結束后,各村應將參保人員花名冊匯總並將相關信息核對準確,和票據一併交社保站進行信息錄入。各村參保人員花名冊總金額、所開票據總金額和繳款單總金額三者應一致。

  四、工作要求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涉及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為此,各村(居)委會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紮實做好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鎮成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賀麗娟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建立領導包片、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的聯包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切實做好我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

  各村每月10日前應及時上報死亡人員,如有瞞報或漏報造成國家社保資金流失的,一經查出,將追究相關責任。

  (二)落實責任,嚴格獎懲

  鎮黨委、政府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村(居)績效文明考核的重要內容,為確保全鎮按要求完成城鄉養老保險工作籌資任務,除按各村(居)實際參保人數1元/人安排工作經費外,並按以下標準分時間段和參保率給予相應的獎罰:8月15日前完成應參保人數85%及以上的,按各村(居)實際參保人數3元/人給予獎勵,完成80%-85%(不含85%)按2元/人給予獎勵;9月1日前完成應參保人數85%及以上的,按實際參保人數2元/人給予獎勵,完成80%-85%(不含85%)的按1.5元/人給予獎勵;9月1日前未完成80%的村(居),一律不予獎勵;未完成75%的扣減該村(居)所有固補幹部每人200元績效工資,同時取消該村(居)評先評優資格。

  ***鎮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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