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暨綜合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思路
以現行法規和省市縣相關文件為指導,總結我校2009至2012年度自主考核發放中的經驗和教訓,推進教育分配製度改革,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013綜合考核暨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總體思路是:強化激勵引導作用,發揮績效槓桿力量,更加突出質量優先、師德為先,傾斜一線,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傾斜,推進績效工資分配改革邁出新步伐。
二、項目設置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津貼與(加班)補助、考勤獎、課時獎、工作業績考核獎、教學成果特別貢獻獎五種。
(一)津貼與特別工作補助
1、班主任津貼:每月160元。按照每月文明班級綜合考核積分分120、160、200三個檔次,依據考核逐步完善班主任競爭上崗和考核淘汰機制。
2、管理崗位津貼:每月160元,分三個等次。在教育局核定幹部職數範圍內的各教干享受。主要依據分管工作目標考核和學科質量包掛提升結果發放,參考教師測評成績和校級領導測評成績。
3、骨幹教師津貼
各學科獲得縣級以上業務獎勵(縣優質課、縣基本功大賽)在一線任課,或學校認定的承擔各年級學科引領作用的教學骨幹,寒暑假以外(10個月)每月享受30元骨幹教師津貼。
4、超課時津貼
教師承擔同一學科教學周課時達到12課時以上(不含輔導、值班及其它換算課時),且每周形成教案數在5課時以上,是一般同學科教師承擔課務2倍的,教學時間享受超課時津貼每月100元。
5、畢業年級培優津貼
畢業年級超過學校預定的優生數量考核指標,根據考取四星級高中統招生人數每生補助10000元津貼,相關課任教師、班主任、年級主任依據專項考核辦法分享。
6、學校管理中貢獻突出受到上一級主管部門集體嘉獎的,根據嘉獎級別、影響力、在學校工作中的重要性,憑獎牌及文件補貼到具體辦事部門,對應分管領導分享。
縣綜合考核先進單位1000元,縣單項100-300元,省市級單項300-1000元。
縣教學質量進步獎1000元,三等獎2000元,二等獎3000元,一等獎10000元。
學校每天安排1名骨幹管理人員承擔24小時重大安全責任輪值,其夜間值班津貼為每人每天50元、只有白天的減半,脫崗或缺席一次,罰沒全年津貼。公休與寒暑假每人全天60元,根據值班安排表及考核檢查到位情況計算。
7、職工合法生育或職工突發大病中途需請長假帶來的臨時課務安排,請假職工依法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作為應急承擔課務的教師特殊補助。
8、實行各類臨時工作補助台賬制度
對於學校臨時安排的應急工作和各類加班(不含該崗位日常應做工作而未完成部分和因工作性質作息時間不同而形成的部分),又難以用具體課時量計算的,由該項工作的主管部門在奉獻為主的前提下,具體核定適量補助金額,在報請校長室批准后交由分管校長詳細記錄台帳,每月公示台賬內容。凡沒履行報批手續的不予考慮。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強度設置一線、二線績效獎勵基數分類考核。績效獎勵人均基數=(上級績效撥款數—各類津補貼)/享受人數
A、二線後勤教輔管理等所有不擔任課務崗位(平均值X%);
B、一線科任教師類考核基數等於績效撥款總數減去各類津補貼減去二線崗位總值后的人均數。
A類職工考核
依據交辦任務完成情況,按照考勤成績30%、群眾測評賦分30%、分管領導排名賦分20%、班子成員對工作勞動強度評分20%,確定在此類員工績效等次。一等10%享受該類基數的120%;二等40%享受基數100%;三等40%享受90%;四等10%享受該類基數的80%,
B類職工考核
量考核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勤佔10%,課時工作量佔35%:
1.考勤獎(在該類考核金額中權重10%)
個人考勤獎金額=(考核獎金額10%÷B類教職工考勤總得分)×個人得分。
考勤工作採用電子考勤和會議活動考勤結合方法。凡婚喪假、產假、長期病假、學習、出差、公幹等情形,由明確權限的主管領導在每周統計之前向考勤責任人提交證明,並在當周公示欄中公示的按規定處理。凡是法定假期及個人直系親屬婚喪嫁娶的,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列入年度綜合考核扣分範圍。每月統計匯總當月考勤結果接受群眾查詢與監督,公示期三天內有錯必糾,逾期不予考慮。
2.課時獎(在考核獎金額權重的35%)
A、一線教師課時工作量=周實際課時節數×學科係數+輔導節數+社會工作量
學科係數設置我校參考值為:語文、數學、外語為1.2;政治、物理、化學為1.1;其餘學科為1。輔導課落實1人1班且保證輔導秩序的按1課時計算,未做到1人1班的以節數的50%計算。
社會工作量:即教職工在學校擔任的除上課以外的其他相對穩定、長期的工作,如教干職務工作量、年級組長,各處幹事、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各崗位基礎工作量數字根據每學期一線教師實際人均任課量設置,並隨着人均課時量下降而下降。各項長期社會工作量項目必須在學期之初提交教代會通過不得隨意增加,變化設置標準如下:
班主任工作量為每周5-6課時(依據學校班級規模和人均課時變化而調整);
教干在達到規定職務任課標準的其總課時量按照全校教師的平均課時量計算,未達到的,按照任課課時量加職務工作量計算。超過教師平均課時量的照實計算。鑒於各年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工作繁重在其各類工作總量基礎上單獨加2課時職務工作量,教干各項兼職及分管工作不再計入個人工作量。
年級組長(各處校聘幹部、兼職幹事)工作量每周3-4課時;
教研組長工作量每周3課時;
備課組長工作量每周2課時,學科任教教師不足3人的不設備課組組長;
四室工作責任人每周2課時;
網管員1人、廣播站輔導2人、社團活動指導2人、宣傳文稿1人工作量每周各加2課時。
凡上述條款沒羅列的其他項目又不屬於學校領導分工以內的工作,部門提交教代會通過。
特殊工作量,根據學校安排或者教師主動承擔的大型活動策劃運作、講座、調研、文稿方案編製、德育科研、英語口語訓練、體育加試訓練(如在正常上班時段另在年級其他人相應工作量中核減)等等,依據成果評定、消耗時間、各部門工作量台賬報校長室核定。
為體現教學一線關鍵崗位的重要貢獻,對工作相對繁雜且對總體教學質量、績效工資總額貢獻最大的畢業年級中考學科教師,根據學科考核業績另加個人實際課時工作量的5%—20%。具體比例根據縣教研部門公布的中考成績分析結果,在全縣學科位次處於前五名的加20%,前十名加15%,前十五名加10%,前20名的加5%。為大力促進薄弱學科進步、鼓勵補齊質量短板,學校對數學英語學科提高一檔執行,且與2012年中考相比數學英語學科每提高一位次再增加一個百分點。
過去四年的實施過程中,發現部分同志工作量因各項附加和累計,致使個人工作量超過周總課時數,有失公允。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經過個人最大值測算,從2013年度起實行個人工作量總量封頂算法,個人課時量、輔導、社會工作量總和不超過26節或人均工作量2倍,超過的不再計算。
C、課時獎計算辦法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5%
教職工課時獎金額=(績效工資總額-各類津貼)×35%÷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個人工作量得分。
工作業績考核獎:(占考核獎總金額權重的55%)
1. 教學五認真落實(占考核獎權重的5%)。
教學五認真落實獎金額=個人教育教學過程得分×(考核總金額×5%÷教師教育教學過程得分總和)
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主要由學科包掛教干主持考核教師崗位職責履行與師德師風情況,此項考核設定為100分,重點考核教師教學“五認真”落實情況。
包掛教干根據推門聽課課堂情況主持評定課堂效果、教案、教研參與情況考核40分,教務處主持作業考核20分、多媒體使用率20分、學生評教10分、教師互評10分。
根據教育局教學事故認定辦法,教師在日常教學中每被認定發生一次教學事故,互評和評教積分扣減一半。
個人教育教學過程得分=以上各項得分總和÷100×5%
2.教育教學業績(占考核獎權重的45%)
我校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初定為100分
教學成績取本年度內所有規範組織信度較高的大型考試積分的均分,作為教師的教學成績積分,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先分別計算曆次大型考試的成績積分,每個年級的每個學科的第一名積100分,第二名的考試成績積分設定為95分,其餘名次按照該名次成績除以第二名的成績積分乘100%,依次類推。主要採信教研室統一組織或者校際聯考的較客觀的考試成績。將歷次採信成績積分相加取平均值即是該教師的學期教學成績積分。
無考試成績的音樂、體育、美術、電腦教師的業績考核得分=教師互評成績×10×0.9
教師個人業績考核得分=教學成績得分÷100×45%
教師個人教育教學業績獎金額=(考核獎金額×45%÷教師教育教學業績得分總和)×教師個人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得分。
3、教學成果貢獻獎(占考核獎權重的5%)
在教育局教研室採信的較權威的大型考試成績分析中,對實現質量提升成績突出的優秀學科團隊授予教學成果貢獻獎。具體條款由教務處會同各年級根據學校質量目標考核定位制定,提交職代會另行通過。凡達到考核定位底線的學科分享該項獎勵,學科成員教師均攤。在本年級同學科中處於考核末位,且距離上一個位次差距較大的除不能分享該獎外,同時列為工作崗位轉換的首選範圍。
三、績效工資分配與2013度考核等次劃分(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量業績並重,年度綜合考核側重業績積分)
1、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津貼與補助+考勤獎+課時獎+工作業績獎+教學成果貢獻獎
根據上級人事部門下達的評優指標數和相關比例,參照各年級事業規模,本着傾斜管理一線、教學一線的原則,分配到各年級組和行政組,各組按照積分和主管領導評分依次排序。特別優秀的後勤教輔經審議亦可以列入優秀等次。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考勤總積分 + 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 + 教師教育教學過程得分總和 + 教師教育教學業績得分總和
2、2012年度教職工綜合考核得分(100分)=個人考勤得分(10)×100% +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35分)×50% + 個人教育教學過程得分(5分)×100% + 教師個人教育教學業績得分(45分)×130%+部門主管領導測評得分(9分)×100%
考核等次依據綜合考核得分排序,根據上級文件關於班子成員和教師所佔比例相關規定進行指標分配。按行政、各年級組劃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確定先進工作者名單,各塊工作主管領導按照統一設定的三個等次比例先分出等第再折算出分數。
四、依據豐委辦77號文件、豐教2009年341號文件、豐教2007年150號文件、豐教2011年第22號文件、豐紀發2011年21號文件規定,2013年18號、20號文件對以下情況的處置:
1. 批准離崗退養和保留原職級的二線人員,只要沒有到外校應聘非法從事第二職業,又沒有違反教育人事部門的相關規定行為,根據2012全縣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享受剔除津補貼和教學獎后的平均水平
2、縣教育局因我校一線教師缺編、或辦學成績突出而增撥的款項和我校按政策扣發部分只作為對在編在崗位教師的補助。
3、根據縣績效分配文件精神,在年度內借調到黨政其他部門手續完備且獲得人事部門批准的,享受除去各類津貼教學獎后的人均值的70%,借用或調動到其他學校人員經雙方學校協議后發放服務期內部分。
4. 根據我縣相關文件規定下列人員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A. 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
B.病假連續三月以上,或當年度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C.當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或2012年6月以後受到記大過以上處分的,(教育局紀委人保聯合把關)因處分期延伸到本年度應定為考核不定等次的;
D.一學期累計曠工(脫崗)5天,一年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的;
E、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不參與考核,作風散漫、紀律鬆弛、上班時間經常辦私事,經組織2次以上正式談話、批評教育仍不能改進的;
F、其它根據2013年18號文件規定,如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組織參與上訪、在公共場合散布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的言論造成不良影響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
3、一個學期遲到次數、早退次數就超過就教育局年度考核規定中遲到、早退累計15次而應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員,扣發全年績效工資的20%,超過30次的,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4、因個人師德問題屢遭家長學生投訴、影響學校聲譽,經查實確實是個人因素造成的;或者違反上級規定,造成學校工作聲譽受損,經教代會表決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5、其它對照工作職責因玩忽職守形成責任事故的,每記錄在案一次扣發200-500元,其它懲罰條款根據教代會提案設定。
6、凡3年內即將退休(男57以上女52以上)的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達不到全校平均值(不含津貼和特別貢獻獎)的90%的,只要沒有違反師德師風或其它規定的行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不低於平均水平的90%發放。
五、特別重申
1、獎勵性績效工資屬於學校自主發放的獎勵特質,本考核方案徵求意見稿制定過程中長時間張貼於校園網公告欄廣泛徵求意見。所有修改意見必須形成文字表述提交給學校主要負責人,能採納的建設性意見直接融入條文,難以採納的提交教代會審議,學校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請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后,即為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工作的最終指導性文件。只要本方案不與現行法規具體規定相違背,即全部按本辦法施行。
2、各相關部門依據工作分工負責提供對應的的考核數據,各考核部門接受群眾監督、對考核組及全體教師負責,必須盡最大可能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在落實發放和數據上報前有錯必糾,如數據已經上報或者績效工資發放后發現的錯誤,由數據提供部門負責人當面道歉但結果不予更改。
3、如遇上級政策修改或者有新文件精神,相關條款按新規定新精神執行。
4、學校校長室對本方案具有最終解釋權。
2013年4月22日
該方案整合上學年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的諸多思考,起草者儘管殫精竭慮但在當今大形勢下,體制不改仍難解決所有難題,只能從本單位今年工作目標定位出發草擬,不完善處肯定多多, 歡迎同志們拍磚,還是那句老話“歡迎提意見,鼓勵提建議,反對發牢騷。”所有建設性意見均可通過分管領導歸納提交,我們將儘快研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