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對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好《化妝品衛生規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結合《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2005年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密雲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專項整治工作總體目標
進一步提高對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初步摸清轄區內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產品的基本情況,為更好的實施監管打下基礎。借鑒藥品監管的理念、經驗,掌握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情況和化妝品品種概況以及化妝品標籤、標識、說明書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專項整治工作重點
在初步摸清轄區內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產品的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日常監督檢查,按照《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重點清理轄區內無證生產化妝品的生產企業,重點檢查企業的原料庫、原料進出記錄和投料記錄的實際情況。對美容美髮店、藥店、化妝品批發市場的化妝品質量、標籤、標識、說明書等內容進行重點整治。
三、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從5月30日起至11月20日,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分四個階段完成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一)組織準備階段(5月30日——6月30日)
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和落實,責任到人,求真務實穩步推進這次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在化妝品監督管理科人員到位前以稽查科人員為主,相關科室積極配合抓好此項工作。
組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好《化妝品衛生規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和《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2005年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在理解、掌握的基礎上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對檢查階段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進行處理。
主動宣傳。通過多種宣傳方式,讓社會各界了解化妝品監管職能划轉的重要意義,樹立葯監部門依法監管的良好社會形象。建立健全便捷、暢通的投訴舉報系統,認真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充分發揮輿論宣傳機構的作用,普及化妝品監管法律法規知識,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爭取多方的支持與配合。及時與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彙報、溝通情況,建立與衛生、工商、技術監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機制,多渠道了解化妝品市場的基本情況,儘可能多的搜集信息,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礎。
(二)企業自查整改階段(7月1日——8月10日)
轄區內所有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根據葯監密雲分局制定的化妝品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進行自查。自查的重點內容為是否按照衛生許可項目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否達到化妝品良好衛生規範的要求,是否嚴格執行各項生產操作規程。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並將自查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於2005年8月10日前報送到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密雲分局。
(三)監督檢查階段(8月10日——11月10日)
對密雲縣行政區域內,按照《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化妝品衛生規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重點清理轄區內無證生產化妝品的生產企業,檢查企業的原料庫、原料進出記錄和投料記錄的實際情況。對美容美髮店、藥店、化妝品批發市場的化妝品質量、標籤、標識、說明書等內容進行重點整治。
調查密雲縣行政區域內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實際總量、實際狀態,在監督檢查中注意認真填寫監督檢查情況記錄,對企業基本情況詳細登記,掌握化妝品市場的詳細情況,收集、整理化妝品品種的相關信息。為以後監管打下良好基礎。
(四)分析總結階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以自查整改階段為界,凡屬自查出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時糾正的,減輕或免於處罰;凡屬在監督檢查中被發現或被舉報查實的未按照衛生許可生產、經營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在標籤、說明書中宣傳療效,標籤、說明書內容不符合要求,根據《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化妝品衛生規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五不放過”的原則予以嚴肅查處。
及時匯總有關情況,總結經驗。在調查、檢查的基礎上,儘快建立、形成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情況數據庫,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檔案。並分別於9月1日、11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向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處彙報。
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切實加強對化妝品的管理,明確監管責任,切實履行監管職能,初步掌握轄區內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分佈、規模、性質和品種數量,為作好長期有效監管打好基礎。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