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安全責任書(一)
為切實推進 “ 平安校園” 建設,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使家長們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協同學校教育,保障學生的各項安全。為了學生愉快地學習和生活、健康地成長,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應經常性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安全制度》的情況,做到家校齊抓共管。
三、家長應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安全常規。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給學生機會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和快速電動車。
2、教育學生防洪防汛,禁止學生在沒有家長陪同下去江河游泳。
3、教育學生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不與陌生人玩耍,徑直回家。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如建築工地,單雙杠等。
5、教育學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
6、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公路,不乘座無牌照的車上下學。
7、教育學生不帶管制刀具、打火機、火柴等到學校,不打架鬥毆。
8、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如掏鳥窩、攀爬樹木、不玩弄危險動物等。
9、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不吸煙、喝酒,防止流行性傳染疾病等。
10、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不看黃色書刊和影碟。
11、教育學生不在校內燒火、不亂拉電線等,以防發生火災。
12、教育學生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愛護公物,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13、希望家長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
14、教育學生記住幾個特殊電話號碼,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急救:120
學校電話:*******
四、上述各項希望家長認真配合遵照執行,希望學生自覺遵守各項安全制度,達到最大限度減少學生的傷亡事故。
家長簽字:學校蓋章:
家長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學生在校期間,因病或有事家長要領學生出校,必須經班主任老師同意后,方可離校。家長必須提供暢通的電話號碼,學校或老師有事通知家長時,家長要按時到校接孩子。
6、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教育學生走路靠右邊,過馬路走人行道,不亂穿馬路。放學后不在外面追逐打鬧、不到建築工地去玩,放學途中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玩危險物品,不去網吧、遊戲廳玩。
7、家長應教育學生放學先回家,得到家長允許后再出去玩。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異常狀況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並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安全。
9、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10、坐公共車上學的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教育學生乘車時不要爭搶,不要把頭伸到車窗外,不要與陌生人打交道,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等。另外要根據學校放學時間推算學生是否按時回家,如果沒有按時回家要及時與班主任老師聯繫。
11、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用車接送孩子時,要在學校指定的位置接送,注意教育孩子下車時看好左右車輛不要奔跑,遇到學生放學路隊通過時要停車;另外在沒有經過其他家長的同意時不要接送其他學生,如發生事故其責任自負。
高區欽村小學
**年3月
家長安全責任書(三)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個孩子高高興興到園,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師、孩子、家長共同的責任。根據上級的有關精神和我園的實際情況,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責任
1、幼兒園要加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安全制度,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加強對園舍、幼兒活動場地和其他公共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並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兒園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衛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並要求各班主任根據本班的實際情況,採取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在園安全。
3、各班主任、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幼兒學習幼兒園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討論注意安全事項,經常了解、發現、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嚴格要求幼兒遵守幼兒園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條款,培養幼兒安全意識、自我防範和自救自護能力,力求保證幼兒在園的人身安全。
二、幼兒責任
1、幼兒應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幼兒園、班主任提出的有關保證人身安全的各項要求,增強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救自護的能力,堅決不做任何傷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兒有特殊要求提前離園的,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作請假,否則幼兒不能私自離園。
3、幼兒應該按時到園,參加幼兒園進行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教育活動,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飲食衛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教室內的取暖設備,切實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幼兒在園內要時刻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堅決不做危險的事情,上課期間除教師組織活動外,幼兒不準離開桌凳,不準在教室內亂串亂跳,未經老師允許不能隨便離位喝水、上廁所、扔垃圾等,下課時一定按老師要求排隊上廁所,不在廁所內打鬧、嬉戲,並按老師要求排隊回教室。
5、戶外活動時,幼兒要嚴格按活動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活動。
6、幼兒本人或幼兒家長(監護人)有義務將幼兒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等情況明確告訴幼兒園,以便幼兒園針對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採取適當措施。
7、坐車幼兒必須遵守值班教師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鬧、嬉戲,在老師的護送下安全上車。
三、家長(監護人)責任
1、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不讓幼兒攜帶危險物品到園(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長應了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室,然後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
幼兒自己到園或將幼兒送至家屬院大門口讓幼兒自己到園。
3、坐車幼兒家長要強調幼兒下車后立即到園,不能讓幼兒在路邊、操場或到其它地方玩耍,以免造成安全事故發生。
4、家長要做好幼兒不在園的安全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
四、其它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幼兒園和幼兒家長(監護人)保存。
2、此安全責任書由班主任、幼兒和幼兒家長簽定,並在簽定之日起生效。
3、本責任書的內容簽字各方面要嚴格遵守,幼兒園與幼兒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配合,切實把幼兒安全工作做好。
4、幼兒或家長違反以上條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班主任簽字(章)____________幼兒簽字__________家長簽字(章)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