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議書(一)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λ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聯繫人、聯繫方式)或(系駕駛員)或(系車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λ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託代理人: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交警大隊或(××人民調解委員會)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經過:
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為___)在____________·段和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製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二)、事故的前期處理:
事故發生后,甲方通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乙方××元醫療費。
(三)、××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
××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Υ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Υ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___無責任。
二、雙方協商情況
(一)、雙方協商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