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時很想發明一種機器人,人們一旦做了什麼破壞環境、違法的事,就立即回受到這種機器人的懲罰。但所謂“事不過三”,一旦出現了三次犯錯的情況,而且錯得不能讓人容忍,就會接受機器人的終極審問,甚至直接被機器人送進警察局。這個想法一直在我的頭腦中縈繞,但我卻不知從何做起,這項計劃就被“擱淺”了,我也因此被同學們封了一個外號——“空想家”。雖然被同學們嘲笑和取樂,但是我從不放棄自己的夢想。
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我在經過三十多年的努力,幾千萬次的失敗后,終於成功研製出了警察機器人!我的這一偉大創造立即驚動了全世界!一個小孩子把一個垃圾隨手丟在了草地上,機器人走過去把垃圾丟進了垃圾桶,又教育了那個孩子。有一個小偷剛剛做完自己的第三件案例,就莫名其妙地呆在警察局裡了……
這就是我的偉大發明。我一定要把這個夢想變為現實!
四年級:王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