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爭吵
甘肅省玉門市第一小學四(三)班 吳孟?@
指導教師 顧顏花 郵編735211
昨天晚上,我睡得正香,一陣吵鬧聲把我從酣睡中驚醒。是誰攪了我的好夢?我決定探個究竟。找來找去,發現聲音是從字典里傳出來的。出於好奇,我輕輕翻開字典,來到字典法院,原來是“遵”和“尊”倆兄弟在打官司呢!
只聽“尊”說:“昨天的尊(遵)守原則獎應該是我的。”“遵”反駁說:“明明是我的。”
就這樣,兄弟倆在法庭上互不相讓,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開交。他們吵累了,不說話了。這時主審官字典公公莊嚴地敲響了法錘,作出了最後的宣判:“遵守原則獎應該是‘遵’的。大家知道‘遵’的主要意思是嚴格按照規定的法律、法規、原則、制度等慎重行事。比如說遵照、遵守;而‘尊’則是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孝敬父母的意思。我想,這場官司之後,你的小主人也會給你頒獎的。”雙方都沒有提起上訴。
官司打完了,我也醒了。令我高興不已的是在睡夢中竟然也能增長學問,但願這樣的好夢天天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