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大森林裡住着許多的動物。它們非常快樂。
有一天,一隻小豬慌慌張張地跑進了森林警察局。斑點狗警官對小豬說;“你怎麼了?跑的那麼快。”“我……我的朋友小雞失蹤了,我去了它會去的所有地方,都沒見到它。”小豬慌慌張張地說,“什麼?失蹤了?小豬,你說你是在哪裡最後一次見到它的?”斑點狗警官問,小豬說;“在那邊的咖啡廳里。”好,我們快去。”斑點狗警官說。
它們很快來到了咖啡廳,它們調取了監控錄像看見小豬走後一隻狐狸走了進來。它坐在小雞旁邊,狐狸跟小雞聊了幾句就把小雞抓走了。
斑點狗警官和小豬來到了狐狸家,發現小雞並不在狐狸家於是把狐狸帶到了警察局。
警察局裡,狐狸裝作什麼也不知道,斑點狗警官拿出監控錄像給狐狸看,狐狸還說這是它哥哥跟它豪無關係。斑點狗警官說;“好吧!你可以走了。”“真的?太好了!”狐狸說完後轉身就走了。斑點狗警官叫上了幾十個士兵在草叢裡跟在狐狸的後面,還叫小豬打開錄音機。
狐狸大搖大擺的走在路上說;“還警察呢!連我撒謊都不知到,我回家去把小雞煮了吃了。哈哈哈哈。”這時,斑點狗警官、士兵和小豬從草叢裡跳出來,斑點狗警官說;“狐狸,你還不承認嗎?我們已經有了證據。”狐狸還是不承認。斑點狗警官說;“小豬剛才把你說的話給錄下來了,只要再回放就行了,你束手就擒吧。”最終狐狸承認了小雞是它抓的。小雞也救了出來。
根據《森林法》第287條:森林裡不許有綁架和捕捉的事件發生。不然,判有期徒刑10年。所以狐狸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四年級:快樂東城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