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的日記
2010年 11月10日 星期三 晴
今天,我和被告海因茨上了法庭。海因茨竟然有了律師。這件案子驚動了媒體記者。
開庭了,我的律師首先陳述了我的觀點。沒錯!海因茨竊葯,嚴重的干涉了我的經濟權!
本以為我是志在必得,案子是這樣的:
海因茨他說他的妻子得了癌病,他變賣了所有家產。只有1000美元,而我的葯價是:2000美元。他嫌葯價太高,讓我便宜點,用1000美元買給他。他還說他賒賬來還。我當時一口回絕了。因為他說他把所有家產都變賣了才湊夠1000美元,剩下的1000千美元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何時才能湊夠啊?!於是,在晚上他就跑到我的葯庫,把我辛辛苦苦研究的葯偷走了。不過,幸好警察當時發現了!不然我的損失可就大了!於是,我將海因茨告上了法庭。事情的經過是這個樣子的。
海因茨的律師還把法院當成了慈善院,說什麼我黑心、我貪財。還說我沒良心!真是可笑,呵~雖然我的成本只有200美元,可站在我這個角度想想。我為了研究這種葯損失了多少個200美元啊!定價是我的自由,而買不買是他的自由。還說什麼會還上,那我是不是等到白髮也還不了啊?!
如果我答應了,那我這兒乾脆就不叫“藥店”,改叫“慈善院”算了。世界上,遠遠不止一個海因茨。如果我幫了他,那不就有一些無賴藉著善心敲詐一筆么?!
我真搞不懂,那些律師如此愚蠢!還有那些陪審團,有一個聽眾,還把我給耍了!問什麼親情重要,還是金錢重要。和妻子之間那還有什麼親情可言!
氣憤!海因茨被判了輕罪,而我的葯也要用1000美元賣給他,賠大了!
海因茨,我一定不會放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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