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常常是雙向的。父母對兒女有養育的責任,子女對父母有報答的責任;個人對社會有奉獻的責任,同時,社會對未成年人有義務教育的責任……
只有能夠承擔責任的人,才會被人稱為勇者。古人常以“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為訓,才有歷史上種種驚天動地之舉,而不能承擔責任的就一定是懦夫。
一個11歲的美國小男孩在踢足球時,不小心將鄰居家的玻璃打碎,鄰居憤怒不已,向他索賠12。5美元。這12。5美元在當時可是一個天文數字,足夠買下125隻能生蛋的母雞了。小男孩把闖禍的事情告訴了父親,並且懺悔。見兒子為難的樣子,父親拿出了12。5美元,說:“這筆錢是我借給你的,一年之後,你要分毫不差的還給我。”小男孩賠了錢后,就開始了艱苦的打工。終於,經過了半年的不懈努力,他把這筆“天文數字”換給了父親。這個小男孩就是後來的美國總統——羅納德·里根。他還回憶說:“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勞動來承擔損失,是我深深的懂得了什麼是責任。”
是呀,責任是誠信的表現,更是一種勇者的表現。只有勇於承擔自己的過失,你就是一個有責任的人,就是一個勇者!
建湖縣實驗小學北校區六年級:林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