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真怪!老是記不住,複雜死了。可它又是那麼流行,真可惡!如果是中文那麼流行就好了。這樣,我就不用背那些什麼句型、時態和那些用ABC......拼起來的單詞了。
記得剛到美國時候,上課時我聽得一頭霧水的。特別是在上歷史、地理等我不熟悉的課時。老師在上面嘰哩呱啦地講些什麼都搞不清,好象在聽鳥語似的。只有在上內容較熟悉的數學課的時候好一點。那時我真的挺恨英語的,恨它為什麼這麼怪,恨它為什麼是世界通用語,恨它......
有時,老師叫我們寫一篇作文。剛開始的時候,我對英語語法中的句型、時態一竅不通。所以,我是以中文的形式寫的。寫完給媽媽或老師看的時候,她們總是把我寫的作文改得“體無完膚”。總之,大部分是改語法。氣死人啦!
有一次,一個同學問我幾道數學題,她問我:“你能教我嗎?”我答應了。教着教着,慘啦!有個單詞“split”不知道用英語怎麼說,我只好跳過去,拐個彎問她:“懂了嗎?”她說:“沒有。”然後,她又說:“把答案給我好了!”“可是......”唉!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呀!最後,我將答案告訴了她。心想:“哼!居然錯過了一個練英語的好機會!我就不信我過不了這個語言關!”
還有,剛開始寫作業的時候,幾乎每個單詞都要查字典。例如“answer、becaues”等常用的單詞還要查。當我問老師或同學,他們用英語給我解釋時,我還是似懂非懂。所以,還得查字典。真氣人!還有的時候,在和同學交談時,總是不能自如表達意思。
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我現在不管是在聽課、說話還是寫作文都比以前好多了。聽課時明白多了,自己寫的作文被老師改得少多了,查字典的次數也少多了,跟同學交談時也自如多了。
我想英語並不是我逾越不過的大山,只要我學英語時多說、多聽、多寫、多問,我就一定能“降服”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