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長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貴,最易被忽視而又最令人後悔的是什麼呢?對,是時間。
我國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先生就非常珍惜時間。他曾說過:“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只要願擠,總還是有的。”
正如魯迅先生說的那樣。有人說魯迅有天才,可他自己說:哪裡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了。他工作起來從來就不知道疲倦。總是坐在書桌前不停地工作,有時也靠在躺椅上看書,他認為這就是休息。
魯迅到了晚年,對於時間抓得更緊。不管鬥爭多麼緊張,環境多麼惡劣,身體多麼不好,他仍是如饑似渴地學習,夜以繼日地忘我工作。他在逝世前三天,還給別人翻譯的蘇聯小說集寫了一篇序言;在他逝世的前一天,還記了日記。魯迅一直戰鬥到離開人世的那一天,從沒學浪費過時間。
對此,我感觸頗深。有句話說的好:時間最不偏私,給任何人都是二十四小時;時間也最偏私,給任何人都不是二十四小時。對於常理來說,一天就只有二十四小時。可對於像魯迅先生一樣,不浪費一分一秒,勤奮學習、努力工作的人來說,別人需要做幾天的事情,他們一天就可以完成。這樣就大量的節省了時間,相當於一天就有幾個二十四小時。
中國有句古話: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時間的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為什麼魯迅先生能夠成為名人,那就是因為他珍惜時間,不浪費每一分每一秒。
六年級:檸檬drag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