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皓,黃埔小學六(3)班
指導老師:陳新發 作文
想到告狀,我就想起了我的一段我的經歷:
五年級時颳起了一陣“yo-yo”風,付裕鈞是我的組員,他有個“雪鱗鋒”。一次,他把他的yo-yo球“雪鱗鋒”借給我玩,順便讓我保存,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我盡量不拿出來玩——老師已經發出“不許帶yo-yo球”的警告——可還是被一些眼尖的同學看的了,他們大呼小叫,不一會兒就傳到老師的耳朵里了……不用說,被老師沒收了。我和付裕鈞和老師幾次“交涉”,才把yo-yo球要回來,但以後他再也不敢借我玩了。我認為為這事告狀太不值得,還傷害了友誼。
不過,我在《每個小孩都是知識分子》聽說了一個必須得告的狀:
第五釗是一個愛小報告的同學,大家都煩他。在一次辯論會上,第五釗說出了自己愛告狀的理由:原來,第五釗的幾個同學去江里游泳,第五釗幫他們保密。可後來淹死幾個孩子,大家都罵他笨,第五釗才養成了打小報告的習慣。
這件事就不得不告了。我個人認為:打小報告會遭到同學的冷漠,同學的小毛病最好就別告狀了;但是,可能出危險的事就一定要告了,幾句罵算的了什麼呢?
假如你問我:“告狀“Yes”or“No?”我會回答:“只要分對場合,告狀“Yes”and“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