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溺水案
被告人:阿姨
被告作案時間:2006年6月27日上午
作案地點:衛生間
原告口述:那天,我正在睡覺。就在我還在睡夢中的時候,阿姨把我抓了起來,用“親切”的話音對我說:“都這麼髒了,要用水沖一衝。”“沖一衝”說的倒是輕鬆,但是這個概念也太誇張了吧,何止是沖一衝,就連“泡一泡”這個概念也已經算小的了!只見她把我拎到水桶邊上……“啪”我的身體與水桶來了個“親密接觸”“救命啊,我要被淹死啦!”我大聲地呼救,啊!阿姨又過來啦!我有救啦!我立刻向她伸出手,想趕快脫險,沒想到接到的不是阿姨的手,而是一塊肥皂,肥皂在水裡融化了,水變成了肥皂水,嗚嗚嗚……我要被嗆死啦!
法官拍板:拖鞋是塑料做的,會游泳。不過,阿姨的洗鞋方法也不對,這樣看來,此案一比一,打平!
2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