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年我十八歲,日子在我不緊不慢的腳步聲里變得拖冗黯淡並且疲憊。假如時間倒退五年,我就不會選擇上網,那樣或許我可以真正像一個沒見過世面的小孩子一樣毫不費力地過我自己的生活,我可以在枯燥的學習之後躺在舒服的床上看漫畫,或者極富熱情與活力地唱歌跳舞,追星或者乾脆與誰一起出遊。而不必像現在這樣把日子打發得沒有什麼意思,沉悶並且銹跡斑斑。
日子被我過成這樣,我自己也感到難受。十八歲本來應該閃亮本來應該色彩繽紛的生活在我的手上就變成了這個樣子,我覺得非常非常抱歉。我每天起來不做其他事情雷打不動開機上網,像上了癮一樣。其實我早就發現上網並沒有什麼好處反而使我不知不覺失去某種力量,但是我怕我一放手,日子就會連銹跡也沒有,變得白茫茫,變得一如涼開水的無味。
我寧可頹廢寧可無聊也不要空洞與荒涼!所以我狠狠抹殺我的記憶不讓它跳出來迫使我下決心戒網--就像小時候用橡皮就口水抹殺錯誤一樣。
二、打開QQ。也誠的留言迫不及待地跳出來:
論壇的ID原樣奉還,密碼不變。
我看到自己的手程序化地打了兩個字,呵呵。不像是暗喜,倒像是沮喪。
然後QQ上傳來不住地咳嗽,像某個患了肺癆的人當著你的面不間斷地發作。這種聲音好像有法術,如果不是不像地按確定鍵它就一直沒完沒了。直到最後QQ上一片死寂。
我沒有從也誠的留言上看出一丁點的留戀,但這雖然不能夠暗示挽回,至少以讓我印“過去”的存在。網友們總是在出現的時候富麗堂皇,幾番交流之後任何的複雜或者艱難都開始簡化,最後全身而退,不留下任何痕迹,讓我感覺自己只是在做一場長長的夢而已。
我找了一聽CoCa CoLa,我忽然覺得有些累,確切說是很累了。也誠的留言多少讓我感覺失望,然後是失落。也許CoCa CoLa可以再度幫我找回激情活力甚至,甚至青春。我是個不拘小節的女子,喜歡用外物解放心情。
我最後很瀟洒地把也誠這個名字拖進黑名單,藉助CoLa的力量結束與這個人的牽扯。不過在這之前我對着着這個灰色的頭像說,
那好吧,再見了!
三、其實認識某個人用不着巧合也不着偶然。譬如也誠,就是我在懷有某種目的之下找到的一個聊友我是個不苟言笑的人,於是QQ上時常變得沉悶,迫切需要能聊能侃的人解除我的寂寞。我在查找的功能上看到他的資料,裡邊有“樂土”二字,我就想他一定是一個極為快樂的人,甚至他有接受我孤寂的需要,有承擔快樂的義務。一瞬間我就感覺很不公平--有的人快樂無比有的人自己哭泣--所以我就加他為好友。
接下來的事情有點自然,我跟他漫無邊際地談一些無關痛癢的話,像任何一對剛剛認識的朋友,新鮮而不尷尬。
在很久很久的沉默之後他忽然叫我:
書仙,你在嗎?
你沒有看到我的頭像嗎?我回答。
我盡量說得輕鬆自如,深怕他發現我的驚訝。
回答得非常好!也誠說。然後發過來一個大大的笑臉,是用全角打的。
一直以來我的QQ上充次着許多人,不乏老師同學朋友甚至家人,而這其中絕大部分稱我為公主,只有少數論壇上的人,稱我“書仙”。
我把這段話發給他,並且告訴他,如果沒有什麼才華,是做不了論壇的網友的。
四、如果我夠浪漫夠溫情的話,我與也誠的認識其實還可以再童話一些,至少可能符合不少人心裡愛情出現的場合。
1、也誠是網絡的知名寫手,他的帖子遍及各大論壇,他的名字如雷灌耳。終於在某個陽光燦爛的午後,我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與欣喜,給他發了一封熱情洋溢的mail。
2、也誠是某交友網站上的頻道之星,他的照片讓我一見鍾情。他是帥氣而且俊朗的,在冬日慘淡而且慵懶的陽光下,他的微笑像非洲草原上不停跳躍的羚羊。於是我毫不猶豫便給他留了言。
3、也誠與我在同一個論壇里混,但此前我們並不知曉對方。有一回因為斑主的帖子而引起諸網友的爭吵,我拍了他的磚,他也拍我的磚,一來二去便混熟了。開始了不打不相識的生活。
這樣的思考讓我發現自己在想象力方面的拙劣,並且讓我沒有勇氣把這些告訴QQ上與我聊天的也誠。我不是很喜歡想象,對於空間和時間的懸念不會時常將我困擾。我是個天生不好奇但是戀舊的人。我想我所有浪漫情愫來自我的年紀,我十八歲,需要刻骨銘心的愛情。
五、在也誠叫我書仙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們之間一定會發生什麼。
我們果然就發生了點什麼,這當然歸功於他的才華以及我的簡單寂靜。
我把論壇的ID和密碼發給他,說,去我的論壇看看。 準確講論壇不是我的,我既不是斑主,也不是知名寫手,只不過剛剛從一場爭奪論壇第一夫人的戰鬥中脫身,似乎沒有資格把它拉攏到自己麾下。我只是論壇的一部分罷了。
讓我不得不對他側目是因為他在論壇發表一些簡短而無爭議的評論,並且勇敢地把論壇搞成了之於我的個人小崇拜。他在論壇嘻皮笑臉的拜山(我們把與論壇長老打招呼叫作拜山)讓我覺得他有揮之不去的孩子氣。
論壇這後日子似乎開始有所起色。他開始與我談論很多東西,譬如雷鋒的手錶、皮夾克以及愛情,又或者是欲速則不達到底違不違背時代精神。很多時候我們並不像是在聊天而更像是辨論,但樂此不疲。
他問我相不相信星座與血型,我回答拿來消遣。他然後有點費力地告訴我A型血的人如何講究完美,有着認真的小品質。最後他告訴我他是A型血,我然後大笑,想跟他說完美的人怎麼會跟我說雷鋒的手錶來破壞雷鋒的形象?又或者完善等於完滿?然而終究忍着這句話沒說。
六、我從來不叫他的名字。但是也誠似乎帶點寵溺的味道在我的名字前面加一個“小”字。在他的口裡,小書仙三個字便是稱呼。或者簡單一點,小仙。這樣的名字透着親昵與不正統,但卻顯得從容而不曖昧。我喜歡。
我一直在揮霍我的青春。我總這麼認為:十八歲的時候不浪費時間難道要到八十歲才浪費?我或者已經習慣了年少輕狂。但有時候對着鏡子里紅撲撲的臉說,怎麼辦,我又老了!愛情是一個迷途,歧路並且有岔口的虛幻世界,是最適宜置換青春的場所。我想我需要領路人引導我穿過愛情的沼澤。也誠在我十八歲的時候出現,我總是經意不經意地把他虛構成引領我愛情的人,可以在我茫然的時候告訴我方向。
我開始了解也誠。他喜歡圍棋,我則痛恨如此冗長與乏味的過程,它讓我想到自己的生活;他喜歡讀史,而我則偏好於哲學;他喜歡看球賽,而我只對足球雜誌感冒……如此總總,大體一致,其實不同。
與也誠在一起幸福地聊天,似乎是給我的日子充點閃亮。然後它帶給我新的困擾。那就是我總是急切地想寫點什麼。我喜歡看到我的手指在鍵盤上奔跑,就算是漫無目的,也不會顯得無所事事。但是幸福總是扼殺人的靈感,幸福的人們往往很遲鈍。我想為也誠寫點什麼,是僅僅為他一個人而寫的精緻的文字。我坐在電腦前面,看到寫字板上始終是不可逾越的空白,日子在這片空白裡面跟我犟,我拿它沒辦法。
我的確什麼也沒寫成。
七、看到QQ上灰色的頭像,我覺得也誠充滿了神秘的玄思。大概與他喜歡圍棋有關。
我問他象棋與圍棋的歷史,為什麼神仙總是下象棋而不是下圍棋。
呵呵,那是寫神仙書的作者對象棋理解地多些吧!
那讓我產生一種錯覺,下圍棋的人都是跳出了三界之外,看破紅塵俗事,不食人間煙火的。
而且前因和後果又滲透了佛學的思想。
沒事的時候我喜歡看聊天記錄,這是我的癖好之一。有一段時間我簡直以此為生。聊天是打發時間的一種方式,而聊天記錄是乎是用來讓我相信過去的一切都是真的,是存在的。QQ上總是有很多一分開就不再見面的人,於是記錄就是最好的懷念。我說過我是個戀舊的女子。
我喜歡看到自己與別人講得頭頭是道,好像一個惡作劇的孩子,在看別人的緊張與狼狽,而全然忘切自己也是劇中人。安妮說,如果有過幸福,幸福只是瞬間的片斷,一小段一小段。
於是我便喜歡這一小段一小段的幸福。
我很珍惜我跟也誠的溝通方式。我們總是每個人講上一大段,毫無保留地發表自己的觀點。我們互相發問,然後爭着回答。本來打算做的事情被拋到九霄雲外,而每次聊天完畢,我的確像是在霧裡。由此我覺得,我跟他,都是真性情的人。如果他是個女孩子,應該美麗並且大膽,無所畏懼地爭取自己的愛情。
八、關於個人問題,我們其實很少提及。然而真正使我震驚和從空曠中醒來的正是他的“個人問題”。
我不知道我們從何談到了自己的背景。他很隨便地敲出幾個字:大學畢業,任教。看到這幾個字的時候我聽到心咯登一下,悵然若失。
懵了? 他發過來。問得有些幸災樂禍。
我無法把這個略帶點狡猾,又過於調侃的人與老師這個職業聯繫起來。
後來又知道他在大學里任教。於是更加覺得不可思議。我忽然覺得我在明,我的底人家一清二楚;而也誠在暗,他的底讓我徹底地失敗,讓我從睡夢裡驚醒。
也誠沒有跟我談及他的年齡。我只依稀記得他屬馬,那麼他26歲,或者38歲,又或者50歲。我寧願相信他是38歲。靠近不惑的年紀,大概,多一些成熟與穩重。
我曾不止一次的幻想我的愛情出現,並且以為我的幸福會延續一生。現在我明白,我其實根本把握不了自己的愛情。這讓我重新審視自己,是否具有擁有愛情的能力。我發現我的愛情多少有些病態,它太純潔,太多太多的不成熟與太多太多的臆想。它的世俗的內容太少,戲劇色彩又太濃。我忘了本來我也是飲食男女,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成仙或者成佛。一句話,我的愛情不值得依賴。
九、我其實不想寫結尾。
每篇小說的結尾,是小說主人公私會的後花園。
現在我趴在冰冷的鍵盤上面對着滿滿一屏幕的字,忘記了早已想好的結尾。
也是現在,我的CD機里一遍遍地回放着《蒙娜麗莎的眼淚》,不是因為好聽,而是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為了記念許多有如我一樣特殊的人群。於是播放乾淨而黯淡的音樂。並且把它作為我這篇小說的名字。
有人這樣跟我說:
愛情只是生活表面的一層釉質,僅僅用來覆蓋泥土,讓瓷器變得柔和。如此而已。一旦瓷器破碎,泥土就無處藏身。如此而已。
蒙娜麗莎的眼淚 標籤:《蒙娜麗莎》作文 蒙娜麗莎作文 動物的眼淚作文 地球媽媽的眼淚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