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為砍價是俗不可耐的事情。每天上街買東西,總會裝出財大氣粗的樣子,問了價便掏錢,看到小販們那竊喜的眼神,心裡明知有幾分虛頭,可就拉不下這尊貴的面子、放不下學生的清高,只好“忍氣吞聲”,“任人宰割”,於是每月的零花錢所剩無幾。
突然有一天,我覺得這種“無聲無息”的日子對我們不公平。咦?為什麼不適着砍價呢?談不成走人唄,現在不正實行“重在參與”嗎。於是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我拿着15元。故事拉開了序幕。
走在通安街,我進了一家商品店,裡面花花綠綠的商品是我眼花繚亂。忽然,我的眼球被一個發卡所吸引,“小朋友你買嗎?我給你按15元。”一下就降了3元,一定還有虛頭。我琢么着,於是我膽子也打了起來。“你看着鑽,這塑料,這質量……”我找了許多我不知存不存在的缺點。“不行,我們已經很便宜了。”售貨員說。“阿姨,今天是星期天,生意好做。我又是個學生,爸媽掙錢不容易,10元……”我把媽媽叫到我的理論也用上了。正當我滔滔不絕、可若懸河時。老闆不耐煩了把手一揮,“10就10,圖個好兆頭。”砍價成功。
你說要出那8元冤不冤,所以,我們要有一些商業意識。
藁城市通安小學六年級:艾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