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條白褲子,上面鑲了很多的閃閃發光的鑽石(假的)。這些“鑽石”在這條褲子上還算漂亮,可是,鑽石是那幫小家子氣的女孩才喜歡的,所以我打定主意,絕不穿這條褲子。
可是,一天上學前,老媽非逼着我穿上這條褲子。我理直氣壯地說:“這是那幫女孩子穿的,我不穿!”這時,只見老媽眼如火柴,面如火盆,胸如火山:“你這孩子,這褲子多好看。為什麼不穿?今天你必須得穿,愛穿你要穿,不愛穿也要穿!”說著“啪”地一聲把褲子扔到我的身旁。
我被媽媽的氣勢嚇壞了,無奈地穿上這條“鑽石”褲子上學去了。在課堂上,我的手有意無意之中總是摸那些“鑽石”,它們像一根根鋼針扎着我的自尊心,我一個“大小夥子”,為什麼非要穿這女孩子的玩藝?!突然,一個想法冒了出來:媽媽讓我穿的是褲子,沒說非得讓鑽石待在褲子上呀。我可以把那些倒霉的鑽石都弄下去。就這麼辦!於是,我選中了一個閃光的“目標”開始行動。我把大拇指放在鑽石上開始用力摳,這鑽石還真結實,凹凸不平的平面磨着我的手指甲,我摳了一會,不光手指甲難受,連指甲縫都開始疼了。可是為了不出醜,為了我“男子漢”的榮譽,我忍痛堅持,並且將“用力度”提高到百分之一百。
終於,我利用幾節課的時間把這些閃亮的小傢伙一個又一個全摳下來了,而此刻,我的手指甲也快掉了。你看,不要“鑽石”多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