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能夠不愛莫泊桑?
他太完美。人人都學過的那一篇《項鏈》,內里有無數精緻細節,老師在課堂上頻頻提醒我們注意,伏來士潔太太為什麼在瑪蒂爾德還項鏈時若無其事?原來早就千里灰蛇伏線暗示了項鏈之假。但我注意的是其他,瑪蒂爾德窮了老了之後,“大盆水洗地板”,她始終是賢惠的家庭主婦,愛整潔,然而再沒有女傭替她打理了,她也沒那個心那個力跪在地板上細細擦拭。大盆水就地一潑,粗糙得那麼強悍,是她生命的本來面目。
又怎能不恨莫泊桑?
看他的書,心裡常有難以按捺的撕扯。每篇都是。有一篇叫《瞎子》的,一個瞎子、孤兒,他兩隻白色的大眼睛好像兩塊封信用的小麵糰,他受盡虐待、飢餓,終於死了,烏鴉把他的屍體吃掉了一半……我難以形容身體上的烙痛,是真的全身心都痛。我站起來,我渴卻不需要世間的水,我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有椅子妨礙我,我恨得想一腳把它們踢開。我要向誰訴說這一切?莫泊桑已死,所有活着的朋友都不便因為一篇小說而打擾。“沒用的人就等於有害的人,母雞遇到它們中間有了殘廢的就要把它啄死。”我覺得我就是沒用的人,等待誰把我啄死。
我仰慕他,我不自量力,我想成為他那樣偉大的作家,就像愛武之人不能不為《葵花寶典》所誘惑。但,每次這一念頭出現,下一個念頭就是:莫泊桑不快樂。那些像銼刀一樣鈍鈍地將我心弄得血肉模糊的痛,他已經先嘗受過了。為了寫作,他參戰,他聽了無數血泊中的呻吟,他去非洲旅行,在撒哈拉沙漠跋涉。他是中產階級的長子,然而他終生未婚,他寧願和各種各樣的不正經女人來往,貴婦、娼妓、身上散發著腥氣的賣魚女。他終於染上梅毒,他因梅毒而瘋狂?還是正如有些人所說:“所有的作家都是瘋子。”總之,他死於梅毒和精神錯亂的兩重作用。
不瘋魔,不成活。做一個幸福健康的人,和做一個寫嚴肅文學的作家之間,有極大衝突。要想寫作,必須將靈魂賣給魔鬼,正如笑話所說:“要練神功,必先自宮;若不自宮,不能成功。”
而我們這樣的普通人,敢把自己的生活給毀了,獻身血與火,來尋找人生的真相嗎?尤其是“就算自宮,未必成功。”這賭注這麼大,誰人敢下?莫泊桑敢,瘋魔了,也成活了,我想他也不在乎這代價,因為“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他一定早就知道。
所以,他是莫泊桑。而我們,不是。
高一:楊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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