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來無事的時候,總喜歡拿着手機看各種各樣的新聞,最近看到比較有感觸的一個就是,說出你喜歡一個人的理由,大家說的都是點點滴滴的小事兒。有的是因為對方的一個微笑就喜歡上那個人,有的是因為遇見那個人的時候,那天陽光正好。有的是因為一個棒棒棒糖,有的是因為一句話,總之,沒有一個人是因為有天大的理由,而喜歡上另外一個人。
原來我們都一樣,喜歡一個人的理由是那麼的微不足道。我還以為只有我自己一個人,是那麼的與眾不同,因為一句話,一個舉動,一種好脾氣而喜歡上另外一個人。
記得高中的時候,因為一個男生的一個舉動。自己整整暗戀那個男生三年。再後來,因為一個人的好脾氣,也想過跟他長相廝守。上大學的時候,因為一個人的一句話,喜歡了他整整三年。
現在回想起,喜歡本身算得上是一件大事。可是喜歡的理由卻是那麼的微不足道。原來我們心中所愛的大事,真的不需要同樣強大的理由。
曾經總聽人說,愛的那個人總是卑微的。現在想想,不只是愛的那個人,就連愛的那些理由都變得如此的渺小。記得當初跟某人在一起的時候。唯一的感覺就是他挺可憐的。需要有個人來真心的疼愛,如今想一下,原來真正可憐那個人是自己。自己真的不是救世主,而只是卑微的想要一份美好的愛情。想要有一個人來疼。
喜歡和愛總是那麼的偉大,那麼的崇高。可是他們的理由卻是那麼的渺小,原來我們都一樣,用小小的理由來承擔起大大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