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沒收到過幾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湊個熱鬧,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種血色鮮紅的含苞欲放的長莖玫瑰,應該是永遠的愛情的表白。那種花不是輕易可以送,更不是輕易可以收的。
因為從來沒有過這樣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個念頭:要是有那樣的一個人,送我那樣的一朵花,我一定會好好地把它風乾,藏起來,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謝的關懷來回報永遠不凋謝的它。
還有,把它遞到我手中的他。
有個女朋友,是那種美麗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經對我講她的淵遠流長的愛情史。她說以前在國內的時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的時候給她送上一打紅玫瑰。她不收,扭頭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冬一聲,當著眾人的面,單膝跪下,以這種在中國人眼裡看來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儀式,雙手捧着那個包紮得極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莊嚴求婚。於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後來,也就順理成章地嫁了他。
結末的告誡是:有人送花,不要隨便拿!得讓他跪下!
我很覺得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輕輕地嘆口氣,說:算了啦,又不是英國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樣的美麗女孩,也沒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是一朵玫瑰,從他的真誠的手裡遞過來,就足夠了。也許,還應該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要見面了。心裡跌跌蕩盪地激動,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見我的第一眼,他一定會從身後變出一枝玫瑰遞到我面前,這樣,我就可以做我的風乾花,並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從來就不喜歡一打半打的花,紮成一大束的花看着並不很美,不如單枝的花昂首風中,倒有一種笑向春風第一枝的絕代風華。況且,我若要做風乾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來,只能挑個一枝兩枝。
那剩下的花怎麼辦呢。留,也不能;棄,亦不舍。我又怎麼能辜負了它們。
一朵花,是一顆心;一束花,共同分擔著那顆心。所以,一朵對我來說足夠了。就象一生一世一個人。
我終於面對着他了。
可是,沒有花,沒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種火燙又委曲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頭去,笑着說今天加班了,開車過來都已經來不及。
白了他一眼。不生氣了。在買花與見我之間,當然後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裡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購物中心裡的每家店,我都進去鑽一鑽。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邊,臉上有一種視死如歸的悲壯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裡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觀察他的神色。
然後我們走過一家糖果店。花色各樣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歡的東西,所以一定進去看看。那陣子快到復活節了,到處都是兔子鴨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觀賞着滿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東西。
繞來繞去,我發現他不在我身後了。四下一看,發現他正蹲在糖果櫃檯的一角,饒有興緻地研究着什麼東西。無論看什麼,他總是很專註的樣子。所以我們第一次相見的時候,就是他那執着專註的目光,把我捲入了愛河無底的漩渦。
我知道他只會對我有這樣的凝視,也只有我,會抬起我那雙不大也不亮麗,卻十分清澈坦蕩的眼睛與他相對。
可是,他現在在看什麼呢,那種竊喜的表情,讓我覺得有些奇怪了。
我朝他那兒走過去,走了兩步,停下了。
我看見一簇鮮艷的玫瑰,就擺放在他凝視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輕輕斂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樣子。是我喜歡的,我從來不喜歡怒放着的花朵,覺得它們太燦爛,所以該不會長久。我一直就喜歡這樣微微顫着的花骨朵兒,因為它還沒開,讓我覺得它還有明天。
現在他面前的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嬌嫩。看清楚了,是那種發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兒,是專為女孩子的花兒。因為它們是由一整塊的糖做成的,所以沒有細密的花瓣,也沒有扎人的花刺,支撐着糖花朵的,是一支細細長長的綠色的塑膠花莖,莖上有一片心形的葉子,還用粉色的細緞帶拴着一張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專為寫那永遠的三個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象也僅僅夠寫那三個字。真是很體貼的設計。
它們看起來是那麼可愛,那麼渾成得沒有雕飾。簡單而明白,可又別樣風情。就象他給我寫過的那些深摯而又平實的信,和我為他寫的那些如低語般柔情卻又不加修飾的詩。
一縷花香般的微笑從我心底飄起來,我滿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麼了。
他回過頭來笑一笑。這是我最喜歡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來的時候眼睛總是很亮,會有一種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彎,使他文婉的面龐,無端生出些山高水長的氣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時候,我的胸中總是被一種甜蜜而溫潤的東西漸漸溢滿。
他回過頭去,託了托眼鏡,又仔細地看了一回,從花簇當中抽出一枝來。我早看清了,是幾十枝當中最鮮艷動人的一枝。
他很快地去收銀機上付了錢,然後朝我走過來。把那枝糖花兒放到我手裡,說:“給你的。”
慌亂起來。我低着頭,努着嘴,一溜煙地走到店門外邊去,就好象怕別人多看我幾眼似的。
我感到心裡有一滴很晶瑩的東西落下來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濺。因為心裡是火熱滾燙的,所以一忽兒,這一滴晶瑩便已蒸騰起水霧,將我的整個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飛升。
而漸漸飛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長久以來期待着的二十多年來情感歸依的天堂,和對我微微笑着的,我的夢郎。
他趕上來,對我說:“吃了吧。”
我說不吃,現在不吃。
把那朵花小心翼翼地放在包里,特地找了個盒子來裝它。然後把它帶回去,翻出個細長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裡面,放在寫字桌上看了好幾天。
一直覺得他是個沉默而堅韌的人,雖然不乏溫情,但也不覺得他有多麼浪漫或熱烈。沒有想到過他會有這麼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這麼別出心裁。
是的,他給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遠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與我的身體,與我的生命同在了。它會隨着我的血脈,走遍我身體和生命的每一個角落,讓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許會有的來生來世都擁有它,想着他。
來生來世,以及千生萬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愛情,則與神與佛與輪迴,與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樣,是一種信則有,不信則無的自由心證。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愛。
過了些天,天漸漸熱起來。在一個晴朗美麗的黃昏,我輕輕地解開花上的緞帶和玻璃紙,輕輕地放它在嘴裡。奶糖的甜香一下子瀰漫了我的小屋。
然後,打電話告訴他,吃掉了。
我說,在真花與糖花之間,我還是比較喜歡後者。因為我不喜歡嬌柔易謝的美麗,我喜歡真真切切的甜蜜與溫柔。
是的,他給我的這些甜蜜溫柔的記憶,是我們今生將會相續的理由。至少在我們以後的歲月里,還常常會回味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夢的玫瑰。愛的表達,在我們這裡有了一種不一樣的僅屬於我們兩個人的方式。以後的每一年,我都會叫他送我這樣的花朵。一年一朵,兩年兩朵……設若有幸,上天給我六十個與他相守的年頭,那麼六十枝美麗香甜的玫瑰,定會將滿頭白髮的我,帶回到當年溫暖芬芳的回憶中去,讓一輪甲子之後的我,還會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嗵嗵心跳。
那時的我很老了,不可以吃那麼多的糖。那就拿去給孫女吃,不曉得她會不會笑我們當年的痴愛,也不知道那時會不會有個少年人,也送她這樣一枝別樣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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