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那年,我在那所校園裡認識了一個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書。
我們經常在一起玩,每天只要一下課,我們就立馬跑到學校的柳樹園玩,我們每天打打鬧鬧嘻嘻笑笑的,真的是非常開心。但是到了四年級分班的時候我們分開了不再是同桌,也不再是同班同學了,那我們還是好朋友么?這個問題一直到我現在也解答不出來,因為我從三年級后我發現我喜歡上他了雖說那件事或許有些人說那時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怎麼可能懂喜歡不喜歡,不過這也對好像還是有幾分道理的、但我一直到現在已經上初中了我還是忘不了,忘不了那段感情、忘不了那段時光、忘不了那段回憶。所以這段往事漸漸埋藏在我心底了,永遠永遠也忘不掉了。而且上小學四年級分班了以後我們還是同一所學校,每天都會見面。雖說這是一件好事但這是我最心酸的時刻,我們每天見面只是擦肩而過彼此都不說活,我不知道是為什麼,就這樣一直保持着到了初中還是沒能分到一個班每天還要那樣會有時碰面都保持沉默。我也想過主動跟他說些什麼,但說什麼好呢?我並不知道。
或許因為我喜歡他在那次運動會上我很想和他坐一起,不過還好我挪着坐在他對面了,我看見他很熱的樣子,把校服脫下來在檔太陽我不禁對他說:“你在幹嗎呢?他只是像以前那樣對着我笑,我感到很開心。後來我在別人的空間了看到了一篇日誌有一句話正是我那天對他說的,你在幹嘛?那個日誌上這樣寫道如果女孩對男孩如下這樣說表示喜歡你,我看到這就想到了他--書。
我只是希望能和他一起學習、一起開心、一起快樂伴在他左右,像以前一樣。
初一:烏光訴羽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