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更深,萬家燈火早已熄滅,唯獨魯迅的房間里,一盞綠燈發出幽幽的光,似乎要挑起太陽的重擔,將這黑暗照亮、趕走。魯迅做在書桌前,穿着那身破了又補,破了又縫的籃布夾,手裡夾着根已逝一半的捲煙,在幽燈、薄煙的照看下,魯迅的臉,是那樣的憔悴,一頭衝冠怒發,已是蓬頭不齊。桌上擺着寫了一半的小說,還有許許多多的書。“囚首垢面談詩書”,這是魯迅的寫照。課時,有詩可作,有書可讀,就算囚首,就算垢面,又如何?
魯迅作為中國文化的巨匠,他拿的不是筆,而是一柄刺入敵人心臟的剪刀;是一座驚醒麻木國民的警鐘;是他自己的一腔熱情!當初他棄醫從文,是因為他知道,人生最苦痛的莫過於夢醒了無路可走。所以他沿着他的夢想一路執着地走下去——寫些看上去既沒有什麼價值,又沒有什麼特別的文化修養,讓別人覺得好像在寫沒有意義的逗人發笑的材料。但當他說出:“喜劇是把無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是,一切都明了。
“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壯,也只是毫無意義的示眾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不必以為什麼不幸的,所以我們第一要著,是在於改變他們的精神……”於是,他就開始了囚首、垢面的生活。但雖然囚首,雖然垢面,但他的心,仍是清水一滴,在愈顯物質化的世界里,那滴清水中的一種精神,一種信念,令這滴水始終清?牛?賈沾棵潰?賈障吹幼藕罄湊叩男摹
我似乎在頃刻間明白,那一句句可笑的話語,正是國人那無知的信,而魯迅,他卻當局者清。字裡行間的那一股憂慮,生輝妙筆的那一份悲涼,驚醒着世人,也驚醒着後人。
桌上懷錶正指3點,魯迅仍在把無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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