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的事,在世人的不喜歡種銷聲匿跡。
不習慣的事,在喧囂嘈雜的是非中習慣。
習慣那些人,那些事,那個悲哀的世界。
——題記
或許是個性造成的,從小的我就習慣了悲哀,習慣了獨自一個人玩,習慣了那眾人的期盼,習慣了大人老師的要求,習慣在他們的習慣中,習慣在他們的手指間,習慣那籠中鳥兒的感覺,沒有不喜歡,只有漸漸的習慣……
這個世界是很奇怪的,它見證了那麼多事,它看得到,聽得到,卻無法為那無辜的人作證。它什麼也說不出來,它給展示的只是結果,和那所謂的存在的證據,就有了“事實”的事實和事實的“事實”。
不曉得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稱自己是冤枉的人。這不是個眾人都稱講究公平公正的世界嗎?這不是個那麼完美的世界嗎?為何卻看不透“事實”,看不到事實背後的“事實”?看不到那被扭曲被改造得迥乎不同卻無人質疑的事實?那是事實而不實是的“事實”!
漸漸習慣了這個到處都有“事實”的事實,就算反抗又有何用?你不能將它怎麼著,你拿它無可奈何。習慣又怎樣,不習慣又怎樣?我們身在這名叫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江湖中,又是怎樣的身不由己呢?我們能自己抉擇自己的路嗎?或許能,但我們又如何面對家長、老師和大人們的自以為是的安排,除了接受,我們還能擁有什麼呢?我們只能習慣,只能接受那被扭曲得怪異的愛!只能習慣着,習慣……
為什麼有法律?那是因為需要有一個能讓世人分辨事實的空間。為什麼有法官?那是因為需要一個人來主宰着一些“確鑿”的事實。所以就在我們大家一致認為完美的世界里有了這兩樣東西。其中的少部分,不僅判事實,還判社會,判人情,判錢財!或許真的有那麼一天,這些曾經判了大千世界的人,再也判不了任何東西,那才是莫大的悲哀!我們只能習慣,習慣……
有太多的誤解,而誰又有勇氣來指出呢?在自己眼裡的誤解在別人眼中卻是事實,我們如何去辯解?“事實勝於雄辯”這句話就可以讓許許多多的誤解成了事實成了無法證明無辜的有力武器!我們也只能洗選,習慣……
或許再也習慣不了,或許有一天我們會反抗,但在人情尚未滅絕之前我們也只能是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