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她還很清楚地記得她的劇本的開始,那是——叛逆。
那時,她的一切都很叛逆:一個很怪異的水母頭,身上的T恤或者弔帶衫很明艷的顏色,瘦弱的手臂上一條長長的紋身,高高的靴子一直到膝蓋。不管學校是否允許,她都是這樣的打扮。
於是,進校長室,進教導處和進政教處,幾乎成為了她每天的例行功課。在校長室,總是對着那位和藹慈祥的老人家大吼大叫;在教導處,總是對着那些看似親切的主任們不予理睬;在政教處,總是對着在耳邊嗡嗡亂叫的老師連聲謾罵。她是學校里出了名的小太妹,如果你想要找到她,那太簡單了。只要隨便問一個同學,他/她一定會告訴你:“去三樓,在那一群罰站的同學里,找到一個神情輕佻,面無表情的女生,那就是。”
她是那樣的叛逆。她會為了幾個所謂的生死之交而找上幾個人來對她的同學大打出手;她會為了一個所謂的諾言而對學校的校紀校規視而不見;她會帶着另外幾個神情輕佻的女生來回於純真的校園;她會在老師上課的時候大聲說話,故意地讓老師難堪;她會一整夜都地不回家,和“朋友們”在一起,穿梭於這個夜景繁華的城市……
而她也有她所謂的愛情,這所謂愛,也有所謂的凄美,所謂的絢麗,所謂的海誓山盟,所謂的至死不渝。當這至死不渝走到了盡頭的時候,她的心出現了所謂的痛,快被撕裂的痛。那天晚上,她用小刀,在她的左手腕上,劃了一下……然而,卻被父母發現了。
而當劇情走到這裡時,卻突然地峰迴路轉,一切都被改變了。
她變得不再輕佻,不再叛逆。她把她的那些記憶,那些物品,全都鎖在了一個大大的箱子里,而那箱子的鑰匙,早已不知被河水衝到了什麼地方。她變了,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她的左手腕。在她的嫩白的皮膚上,有一道長長的傷疤,粉紅色的肉往外翻出來,看得讓人心疼。
她被那劃過痛深深的傷到了,她明白了自己的過去是多麼的荒謬,多麼的不可理喻。她的生活在一點一滴地改變,她成為了一個好學生。每天只穿學校規定的校服,神情不再輕佻,而是清純。但她從不穿短袖,總是把袖子套在她白皙的手臂上,因為她害怕。就算是迫不得已要穿短袖,她也會用一個運動護腕把左手腕蓋住。
現在,她有她和倩的三年約定,有她和欣的羽毛球場,有她和軒的生死競爭……她很快樂。
她期待着她的未來:她的高中,她的大學,她的出國,她的一切的一切……
而那個她,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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