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名曰《復活》,它隱喻一個人泯滅的良知在某種精神力量的感化下可以獲得重生。男女主人公通過各自的懺悔和寬恕,雙雙走向精神和道德的“復活”,使其人性得以復歸,這一切帶有濃厚的“不以暴力抗惡”和“道德的自我完善”的托爾斯泰的味道。他藉此從社會和個人的道德角度對政府、法庭、監獄、教會、土地私有制和資本主義制度作了深刻的批判,也讓每一個讀者思考個人道德和社會道德之間的關係,思索怎樣來進行個人道德的自我完善。
我們知道,由於種種原因,現在的社會道德和個人道德已經到了一種瀕臨危機的狀態:自私自利,物慾膨脹,貪污受賄,腐化墮落……幾百人圍觀落水者卻無人前去相救,肇事司機將傷者在送醫院的途中將其扔下任其死亡自己卻逃之夭夭……我想這些人連十八世紀托爾斯泰筆下的涅郝柳多夫都不如。為什麼現在很多人感嘆好人難做?難做好人?就因為有人做了好事沒有被肯定相反被誤解。“槍打出頭鳥”,久而久之就讓人們達成了一個共識:你不去做好事你會沒事,你做了好事搞不好你就有事。這樣的共識不能不說是我們道德水準的一個悲哀。相反,如果我們能夠讓好人不再吃虧或被誤解,讓更多的人都能夠見義勇為或者多做好事,這就要求我們的政府和媒體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都來維護道德的規範,如此才能讓我們的社會風氣有所好轉,讓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溫馨無比。
《復活》之所以能夠感動人,這是因為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問題,誠如法國作家羅曼.羅蘭所言,《復活》較之其它作品,更能讓人清楚地看到托爾斯泰那雙直達心靈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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