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馬斯洛娃原本是一個貴族地主的養女,貴族地主的侄子是一個大學生和家財豪富的公爵,這個侄子在奔波戰場的旅途中順便到他姑姑們家住了四天,他在臨行前夜誘姦了卡秋莎,第二天給她一百盧布的鈔票就走了。
在過不就他發現自己懷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趕走,四處漂泊,後來她搬到鄉下一個寡婦家裡住,在過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剛好那個寡婦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順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個接生婆給村裡有病的女人接生,把產褥熱病傳給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產褥熱必須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時小男孩就死了。
後來卡秋莎恢復健康後身邊已經沒有錢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幾份工作都做幾天就走了,是因為那幾份工作的男主人調戲她,結果就辭職了。直到她被姨母設寡款,灌醉約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馬斯洛娃照這樣生活了七年,這期間她換了兩家妓院,進過一次醫院,在她失身以後的第八年,她二十六歲那年,她出事,為此下了監獄,如今已被關押六個月了,也在法院受審。
在法院她遇到當初誘姦她的偌維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現在法庭,十年後他以陪審員身份出現在法庭審理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後來認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誘姦的后拋棄的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責。為了給他的靈魂贖罪,他四處奔波為她減刑,當所有的付出都無效時馬斯洛娃已經被押送到西伯利亞,這時涅赫柳多夫也與她同行,在途中收到減刑通知,苦設改為流放,這時馬斯洛娃還有點愛他,但為了他的前途他拒絕了他的求婚。
這兩個主人翁的經歷可以表現出他們在道德精神上的復活,小說揭露了那些貪色貪樁法官,觸及了舊法律的本質。和貴族中的貪色無責的行為。
高一:李小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