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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自甘墮落為文化小丑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文人,大抵要有文章,始足以彰顯自我。而學者之一流,自然,也要有其所謂研究成果,方足為名之。否則,豈不要讓世人叱笑曰名而無實?即使,掛個羊頭,暗地裡,即便幹些大賣狗肉的勾當,也須拿點東西出來,遮蔽遮蔽,世人的眼目才成。因之,浮世喧噪,文人、學者之流大忙。他們心急如焚,兩眼鼓脹的血紅,浮躁的,直如一群嗡嗡亂飛亂撞的綠頭蒼蠅。所幸,在挖空心思,殫精竭慮之後,他們也已經參悟明白,拿所謂名人開刀而顯耀自己,方是當今社會最為快捷有效的獲名秘訣。不過,這,又分為兩種情況:一者,專意於臧否古人;二是,獨對當代的文化名流。自然,這類炒作之文,也自有其高下之別的。

  首先,站在文人、學者們的立場來看,以他們自認為無可比肩的知識結構及才華而論,他們實在要比己前的先賢聖哲們,高明了不知千倍萬倍,其所嘆者,只比聖哲先賢們晚生千百年而已。所以,他們便要吹毛求疵,雞蛋裡挑骨頭,肆無忌憚,對於那些早與大地厚土共為一體的古人們,說三道四,大加臧否了。於是,孔子是為喪家之狗,李太白實屬流氓痞子,諸葛亮乃偽君子真小人,而李清照好色等驚世骸人之說,也便應時應運而生了。而且,以他們老而不死的資深經驗來看,這樣的做法,也是比較安全可行的,畢竟,那古人不會再從黃土裡走出來,向他們大聲說不了。這,也便是他們世故狡猾的過人之處。不過,他們錯在太不把老子那句“不敢為天下先”的名訓,當作一回事了,再加上修鍊的道行,尚欠真功火候,到底也沒有將小狐狸尾巴收好,露在了外面,結果,還一樣的沾惹着一股腥臊之氣。

  其次,另一種情況卻是認為,人家古人,再是怎麼的不比今者,也畢竟有其所謂的學說文果,歷經了千百年的沉澱,聳立在那裡了。倘若再對這些早已蓋棺定論的東西,指手畫腳,豈不是為自討無趣?所以,他們便把自己口誅筆伐的鋒芒,描准了當今的文化名人。余秋雨,實在也非是什麼文化全人,不過,你的文化風頭出盡,卻又跑至青歌會上顯身惹眼,所以,也便很有雞蛋里挑一挑骨刺,攻擊一下的必要了。其他受攻之名人等等,亦不在此贅述。今之炒作一流,最足資一提的,當屬新興的糾客一族。他們糾來糾去,糾去糾來,終至糾無可糾了,便又翻出陳年舊帳,從他們所掌握的僵硬語言學角度,前來糾汪曾祺、楊絳等作家的語病了。豈不知,語病,亦是文學藝術作品,所不可分割的連體部分,乃是作家基於藝術形象塑造的需要,而使用的一種特殊的表達方式。(最為顯著者,當屬廢名、沈從文的作品,但,誰又能夠因之而懷疑他們的文學成就呢?)倘若真以所謂規範的方式,來規範汪曾祺等人的文學語言,我敢說,那汪老的小說藝術,也便死掉而不復存在了。由於糾客們論事角度的偏離,以及知識結構藝術修養的不足,糾人不成,反倒自暴淺薄,豈不可笑?

  然而,文人、學者們所以如此,圖名謀利而外,亦有其難言之苦的,一是社會壓力過大。別的不說,單是學者及教授們,針對專意於自己所講的學子們來說,雖然,他們還都很是年輕,涉世不深,人生的經驗還不夠豐富老到,容易糊弄,但也要有的可講,可說,才行啊!而今日之文人、學者,卻又省事剽竊成風,懶得再傻兮兮的廢那力氣,且又執意於臉面及名利。於是,也只得便把老臉一抹,教授學者的架勢一端,墨黑的眼鏡後面,深藏起一雙滴溜亂轉的世故之眼,吟笑兮兮,謙意誠誠,便把自己的狗、流氓、小人或好色之大文,公之於眾了。至於,事後讀者會論說些什麼,其或曰:“走自己的路,且讓別人徒廢口舌去吧。”反正,研究的心得及成果,我是已經拿將出來了。而後,他們便躲進小樓成一統,大享世人炒作的名利之實了。

  嘻!教授學者若此,那他們帶出的學生,又會好到哪裡去呢?當這些學生,再面對他們自己學生的時候,他們還會拿些什麼出來?倘若實在拿無可拿,也便只剩扯下最後一塊遮羞布來,全裸上陣表演,以吸引世人眼球的份了。豈不悲乎哀哉?

  繁榮盛世,文壇浮躁,小丑們也都跑將出來,甩臀扭腰的,瘋狂亂舞。

  於是,人類文化護衛的忠勇之士,終於不忍坐視,挺身站將出來,伸張正義了。

  然而,對於欺世盜名,拿名人開刀以彰顯自己的,小文人、酸學者之一流,罵,也是沒有效力的,僅止於痛快痛快口舌而已。打,亦常是無濟於事,徒費力氣,收效甚微的無益之舉,畢竟,你打殺下去的,只能是那先露頭者,卻很難打倒更多的后出膿者。行文至此,我的不能自禁的大腦里,卻突然便冒出這樣一個奇特的想法:請一國壇聖手,揮如椽大筆,造一方磨光寶鏡,讓窺鏡者,無可辯駁,纖毫必備,深刻暴露於世人眼前,由是,也令那些所謂文人、學者們,看清自我的真實嘴臉。假如,這些文人、學者的良知,尚未泯滅殆盡,還沒有死心塌地誓做文化小丑的話,或許,這寶鏡,也是有些效用的吧!諸讀君以為呢?

  居士一如

  2008-4-24



誰在自甘墮落為文化小丑 標籤:文化苦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