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小說中的女人很少是乾淨的,起碼是一個“惡女人”,女人以性換取生活的保障,為了物質的享樂而不惜賣身,這樣的女人不在少數。《半生緣》里的顧曼璐在父親死後挑起一大家子的生計,勇敢的跑到外面當舞女,實屬生活所迫,未婚夫因此斷了往來。青春在一點點地消耗殆盡,容顏的日漸衰老是可怖的,對於一個交際花而言,女人的面子與身價成反比。故事一開始,曼璐已經三十歲了,她清楚的認識到,只有婚姻才能給她生存的基本保障,可是一個過了氣的舞女又能嫁給誰?哪個正經人家的男子敢娶?所以,嫁給了投機倒把,骯髒鄙劣的祝鴻才。但大太太的頭銜還是不錯的,但隨着丈夫事業的發跡,她無法滿足,最後不得以犧牲了自己的親妹妹來籠絡這個面目可憎的男人。
曼璐的婚姻是一個愛情與婚姻相分離的矛盾體,與愛情無關,與生活有關。自己和一大家子的生計問題如此迫切的擺在面前,以至各種各樣形式的愛及其它種種精神生活對她而言,都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所以不管婚姻也好,金錢也罷,都只是她獲取必要物質依靠以保障生存的一種方式和手段。曼璐也常想起豫謹,想起在一起的時光。可是,生活所迫,過去的永遠過了,再也無法觸及。所以妒嫉曼楨,妒嫉她的清白,妒嫉可能會嫁給豫謹,更妒嫉和世鈞的感情。
中國男女在經濟、性別和權力中的關係決定了女性的脆弱地位,在尋找可供依靠的結婚對象上,她們的命運被男性所主宰,幾乎喪失主動的空間。這大大阻礙了女性個性、人格和自由空間的發展,以致她們很難找到自己身體的自主、自由的性慾以及與社會的聯繫,從而使女性難以成為有肉體、靈魂和精神的完人。女人沒有社會地位,沒有生活來源,為了保證日後舒適的生活,她必須從實際出發,尋求能給她相當財產的伴侶,不能為了浪漫而喪失生活的基本。這種迫切的生存意識導致了眾多無愛的婚姻,也導致曼路人格的扭曲,死了也要搭上一乾子人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