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幸福是心靈的一種感覺,但我想這種感覺一定是被愛緊緊地包裹着的罷。幸福中一定要有愛,有愛才會幸福。
世間有很多種形式的愛,父母之愛,夫妻之愛,戀人之愛,朋友之愛,如此豐富的愛充盈着我們的生活,總會讓我們的內心深處時時保留一種美好、一抹浪漫,一份滿足。還有一些愛超越了人與人之間的愛,譬如,人們對動物的愛,對花草的愛,以及對整個大自然的愛,我們愛它們,與血緣無關,與責任無關,與慾望無關,與社交無關,這種愛更顯得安靜與簡單。較之人與人之間的愛,它更多的是出於一種本能的自覺與喜歡。然而,愛,沒有貧賤高低,愛無差等。無論哪一種愛,擁有並懂得珍惜它,我們就是幸福且幸運的。這些愛,讓我們對生活,對人生充滿了期待,期待讓我們幸福,幸福教會我們去愛。
愛有兩種,愛與被愛。我們常常喜歡被愛,一味地相信只有這種愛才會給我們帶來深深的滿足感,只有擁有被愛我們才會真正幸福。然而,被愛是一種福氣,擁有它時,我們欣然,失去它時,我們也應坦然。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都是被愛的對象,我們至少擁有父母之愛,這是世間最普通、最常見的一種感情,以至於我們常常忽視它的存在。我們習慣在生活的一隅苦苦地追尋被愛,殊不知愛就在我們身邊,我們一直很富有。被愛不應強求,它是自然而然的,出自本心,就像父母之愛,夫妻之愛。愛的給予須是主動,強求的愛往往索然無味,它失去了愛原有的樣子,變得粗魯、野蠻。較之被愛,愛,更顯得簡單、純粹。只要願意,我們每個人都會擁有。被愛,是索取,愛,是給予。生活需要被愛,也需要愛。真誠地去愛自己的親人、朋友、甚至是每一個陌生人,給予我們的關心與呵護,熱情與祝福,當我們看到彼此的笑容,當我們在彼此的生命中留下美好的回憶,大大的微笑里裝着滿滿的幸福。愛,很陽光,很豁達,它教我們走出狹隘的自我,使心靈走向更寬闊的土壤,那裡清新自然,淳樸美麗,每一次呼吸都滿載着詩意。在那裡,我們漸漸成長,心地也變得善良。
擁有愛的人是有福的,無論哪一種形式的愛,無論愛與被愛。他更容易愛生活,懂得生活,理解生活。好心境是一個人最珍貴的財富,它來之不易,甚至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好心境的旁邊常常是會有愛的相伴,愛,讓我們平靜、柔和,更容易收穫一份簡單與安寧。這個時候,一切都顯得那麼美妙,甚至每一陣清風,每一縷陽光,每一段對話,都能凝成一首歌,一個故事,一網深情。這個時候,我們心中會充滿對生活的感激與讚美,步履從容地走好每一段路。故我想,獲得幸福最簡單的途徑就是去給予愛,去接受愛,並且去發現愛罷。愛,讓人澄澈,大方與明朗。無論生活在生命的哪一個季節,愛,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養料,離開它,我們舉步維艱。
愛,教會了我們很多東西,也給予我們很多東西。愛,很簡單,幸福也許也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