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記•孔子列傳》記載,魯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孔子年五十六歲,擔任大司寇(刑部尚書)的職位,參與政事。孔子參政三個月後,魯國市場穩定,民眾尊禮守法,路不拾遺。齊國人聽說以後感到害怕,說:“孔子為政必會興成霸業,我們齊國由於臨近就會首先被吞併,何不先給他們一些土地呢?”謀士黎鉏出主意說:“請先試着改變他們的政局;即使改變不成再給他們土地也不遲。”於是選了齊國八十個美女,都穿着華麗的衣服,能夠跳康樂舞,以及俊馬120匹,送給魯國國君。此時的魯國國君季桓子穿着便服去觀賞了好幾回,決定接受下來。桓子自受齊女樂以後,經常不上朝聽政;春日拜祭天地的時候,也不把祭品分給大夫。孔子認為這是違背常禮,瞧不起自己,於是和幾個學生離開了。
孔子之所以敵不過美女,主要是國君季桓子喜歡美女的慾望大於使國家強大的願望,一旦美人在抱,樂不思政也是必然的現象。再加上季桓子不守常禮,孔子感到不受重視,心裡非常失落,於是拍拍屁股走人。從這點看來,孔子也是有些書生意氣,缺少那種忍辱負重的品格。這件事也說明了一個道理,國家興亡寄予一人是非常危險的,一人興邦、也可喪邦,王權制度從建立的那天開始,就帶着先天的缺陷。
探究孔子的一生,周遊六國,主張在諸侯各國屢屢碰壁,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不合時宜。當時,天下紛爭,人心尚簡,孔子主張復繁瑣鋪張的周禮,與人們主張簡約辦事的思想相違背,遭到冷遇也是自然的事情。諸侯紛紛開疆擴土,擴大自己的地盤,“仁義”之說自然也聽不到諸侯的耳朵里去。
孔子的仁義理論,基本上屬於一種“和諧文化”,以三十六計、孫子兵法為代表的“鬥爭文化”在動亂時期無疑更加討得君主的歡心。在國家治理上,孔子講究禮制,商鞅、韓非子等講究法制,最後的結果是實行商鞅變法的秦國取得了最後的勝利,不能不說強調法制更加符合當時的實際。
亂世用重典,盛世講和諧。孔子的主張之所以在近些年又逐漸抬頭,就是與我們處在和平年代有着直接的關係,也是我們社會生活發展的需要。但是,和諧與鬥爭文化兼備、仁義與尚武精神共存,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並重,百家爭鳴、百花齊放,這才是中華民族文化真正成熟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