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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盪在十六歲的聖凡岡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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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陽將如碎汞一樣的斑點灑在大地上,在這世間無拘無束地放肆着,彷彿嘲笑着空中孤寂的雲朵。而我總喜歡在這時望向窗外,感受這種難以形容的微弱陽光。每次總覺得彷彿領悟到了什麼,最後才發現其實什麼也沒有。可是自己仍然每天如此,也許這就是所謂的信仰吧!自己總是迷惘慣了,就連信仰也如此迷惘。

  就如同黃昏的微光一樣,我連自己都迷失在自己的心中。不知為何我總比同齡人多了一筆莫名的憂傷,這本不該存在的情緒卻時時縈繞在我的心頭。也許,自己將太多的時間花在對過去的懷念上。十六歲,真的不該太過傷春悲秋了。過去的種種,形成了一個沒有出口的迷宮,而我的靈魂只能獨自在迷宮中向左向右。有時候自己也懂得“啟明星”的重要,於是我努力尋找着目標,但結果就如同罪孽深重的人絕望地凝視着天堂。

  在北歐神話中,聖凡岡薩指的是靈魂,而很多人為了私慾,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了魔鬼,破碎的村莊,荒蕪的土地,一切災禍都源於此,望着汩汩流下的鮮血,聽着魔鬼毛骨悚然的尖嘯,一切都隨着靈魂出賣給了魔鬼。

  倘若靈魂便是人的思想,那麼所有的附屬品也將不復存在。可是,那種憂傷也會是附屬品嗎?信仰呢?它們也會像風中雜亂的樹葉,最終化為塵埃嗎?

  或許,是吧……

  還記得曾經的自己很喜歡寫小說,自己的第一部小說還是在無知的初二時寫的。如今讀起來才發現,那情節的幼稚,措辭的矯情多麼令人發笑。那時,只要一下課我便開始構思,每次都在為正義與邪惡而苦惱,最後竟分不清對與錯了。但我的那些朋友卻依舊爭着來讀,有些人還為我的小說批註,雖然天天被人反反覆復地“催稿”,但心中還是很滿足的。

  漸漸地,我和其他少年一樣,對一種感情開始懵懂起來。課間時,我再也不像從前一樣四處亂跑,對自己衣着也注意起來。每次靜靜地坐在位置上寫小說,乖得像一隻小貓一樣。時不時地瞄向不遠處的她,看着她安靜地記錄著上課未完成的筆記,素白的手輕輕地翻着一頁又一頁的紙張。當她似乎有所察覺時,我便收回目光,裝成寫小說的模樣,乖得像只小貓。

  而我的靈魂就在此,悄然改變着,褪去了那層幼稚,邁向我青春的征程。

  家長的反覆教育,老師的不斷強調,讓我在進入初中前便明白這種感覺不可以告訴任何人。至少在中學只能把這感覺鎖在心中。漸漸地,我的小說中有了感情的戲份。後來我也不再糾結於正義還是邪惡,那海枯石爛的誓言成為新的主題。

  後來,我才發現,寫作可是塑造靈魂的。當自己寫小說時,不知不覺中自己的性格也成了主角的模樣,而靈魂則可以凝結於小說中。於是我覺得自己漸漸成了孤城,而她成了與現實同樣美好的淺流。如今,再看起那文字中的淺流,有着玉刻般細膩的面容,抬起素白秀麗的雙手輕輕彈奏着箜篌。我彷彿又將時光慢慢疊起,回憶漸漸放大,如同看見幾年前她靜靜地在舞台上輕輕彈奏古箏的場景,那樣恬靜美好。而我假裝並不在意,可是心卻靜靜地聆聽。

  靈魂就這樣被改變,變成帶上笑容的憂傷。於是,有人說我是個沒有憂愁的快樂少年,我問為什麼?他們總說我想哆啦A夢一樣永遠掛着微笑。於是,我迷惘了,如果說強壓住心中的傷悲與苦悶每天都帶上偽裝出的笑容就算快樂的話,那真正的傷感又是什麼?或許,這種偽裝有些虛偽,違背了自己的心,可這能否算是出賣了靈魂?嘆息也沒有什麼作用了,此時的我已站立在十六歲的尾巴上。

  不知不覺自己的靈魂又迷失在了原點,望着窗外殘破的微光,自己的靈魂也失去了方向。淚光柔和了驕陽,琴聲咀嚼着傷痛,而我十六歲的回憶卻永遠不會褪色。因為,我年少的靈魂早已凝結在那個平行時空,成為遊盪在十六歲的聖凡岡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