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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樂偶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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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就是意味着再也聽不到莫扎特音樂啦!”

  ——愛因斯坦

  (三)

  聽高楓的歌,雖不十分欣賞卻也不討厭,且聽出了幾分新味。於是就小品。

  高楓,何許人也?創作歌手,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畢業。一個典型的“不務正業”,可他成功了。

  為什麼眾多音樂專業工作者突不出重圍,而讓旁門左道從側面攻上來了?於是我想到。。。

  我們不是說:越是民族的越能走向世界嗎?為什麼半拉子的民族味反而比地道的正統的民族味更吸引世界?爵士音樂是黑人的音樂。美國作曲家格什溫(他不是黑人),應用爵士音樂寫成的鋼琴作品《藍色狂想曲》卻成為世界名曲。而真正地道的黑人爵士音樂家反而無此成就;西班牙畫家畢家索仿非洲原始繪畫作畫,畫出了世界名畫,而正統的非洲人卻達不到如此高度;我們這個曾誕生了屈原,李白,曾經創造了“四大發明”,曾經保持了上千年的世界領先地位的傑出的民族,和它傑出的文明,卻沒有一個諾貝爾獎獲得者。。。

  是不是向袁隆平的雜交水稻一樣,雜交比純種更有優勢?混血兒大凡健康,聰穎,美麗,正是遠緣的優勢。俚俗之語罵之為雜種,卻體現出超乎尋常的生命力。驢子與馬之子——騾子,就具備了雙親的特長且優於雙親。

  人的血液是紅色的,大海和天空是蔚藍的。只有當蔚藍色的海風終於化為雨水,重新滋潤這片乾旱的黃土地時,龍的巨人才有可能重獲新生。

  那麼,混血文化比純種文化是不是更有優勢?

  是的,那學貫中西的文化泰斗錢鍾書;那雄渾壯美的《鋼琴協奏曲黃河》;那傳統的《梁山泊與祝英台》被小提琴詮釋出撕心裂肺的《梁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