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市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情況介紹
一、我市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步驟
根據《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我市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步驟從2008年4月起至12月底止,大體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08年4—5月)
要求:1.各單位、部門組織學習相關會議、文件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正確認識商業賄賂的嚴重性、危害性和開展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反對商業賄賂,積极參与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力量開展調查摸底,摸清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不正當交易行為和商業賄賂的主要表現形式、發生的主要環節和重點崗位,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治理的具體思路和對策。
(二)問題查找、分類處理階段(2008年5—10月)
要求:1.在5—7月,各主管(監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查找本行業本單位不正當交易行為,查明情況,找出原因。
2.在8—10月,各主管(監管)部門、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對查找出來的各種問題做好分類處理,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3.各縣區各部門要集中力量認真查辦一批涉及商業賄賂的嚴重違紀違法或犯罪案件。
(三)建章立制、落實整改階段(2008年10—11月中旬)
要求:各縣區、各單位部門要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和已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進行剖析,研究這些問題和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認真查找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清理和修訂文件、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證整改出實效。
(四)評估驗收、全面總結階段(2008年11月下旬—12月)
要求:1.各級領導小組、各主管(監管)部門組織力量對專項工作進行評估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單位要責成其“補課”,限期整改。
2.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於12月5日前書面上報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我市前階段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情況
(一)工作成效
1、健全組織、工作機制:我市成立了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紀委,辦公室下設綜合材料組、調研指導組、案件協調組,負責日常工作。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辦公室建立健全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通報、協調、舉報、核查等工作機制。
市轄各縣區、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的要求,相繼成立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縣區的領導小組組長都是由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擔任,部門的組長都是由主要負責人擔任。
2、積極宣傳發動:市委、市政府先後兩次召開了全市性動員大會,制訂下發了《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方案》、《關於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和《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方案》等三個文件,對全市開展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進行了具體的部署。市治賄辦也先後召開了2次有重點單位參加的情況彙報會,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區、部門通過召開動員會、座談會、討論會和舉辦知識競賽等開展了學習教育活動,一些單位還充分利用牆報、板報、櫥窗等宣傳陣地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
為方便群眾監督和舉報,我市於4月18日、19日連續兩天公布我市各有關部門治理商業賄賂的舉報電話,各縣區、部門也根據各自的實際分別設立了舉報箱和公布舉報電話。
3、問題查找突出重點:6月28日召開全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會議后,我市各縣區、部門開始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工作特點為一是突出重點。各縣區、部門都把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重點領域作為自查自糾的工作重點。重點領域牽頭部門還把本領域本行業容易發生不正當交易問題的環節和崗位,作為這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自查自糾形式多樣。各縣區、部門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徵求意見、發放調查問卷、填寫表格、明查暗訪等方式開展自查自糾,提高了自查自糾的效果。據統計,到目前止,我市開展自查自糾單位累計數821個,參加自查自糾累計人數20828人,召開動員會440場(次)。目前該項工作還在繼續進行。
4、查處一批商業賄賂案件:至目前止,我市共立案查處涉及商業賄賂案件23件,已結案2件(詳見查處情況一覽表)。
5、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縣區、部門在自查自糾和查處案件的同時,堅持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來構建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據統計,4月份至今,全市共新建規章制度41個,清理內部規章制度10個。
(二)存在問題
1、查找問題形式多樣,但成效不明顯。在自查自糾工作中,很多單位都有獨到的做法。如市國土局採取“聽”(
從上級領導、社會監督員處聽取情況)、“問”(走訪群眾、房地產開發企業了解情況)、“談”(黨委成員與幹部職工談心,從與幹部職工的談話中了解情況)、“納”(向社會各界發放300多份調查表徵求意見)和查思想、查行為、查制度、查作風等方式開展自查自糾,並要求各科室填寫近年來的國有土地轉讓項目,逐一排查;市衛生局專門設立了廉政帳戶,供自查自糾中幹部職工退款。雖然查找問題有一定的力度和方法,但查找的結果還不太理想,沒有觸及到實質性的問題。在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上,如醫藥回扣、教育亂收費等,未得到有效根治。
2、涉及商業賄賂案件的查處有較大難度,查處工作有待加強。
3、對一些商業行為的定性還有待探討。如教育部門下屬的勤工儉學公司在征訂教輔材料中有收回扣(勤工儉學公司出賬為管理費,書店出賬為倉儲費)現象,但所收回扣如數入了正規單位財務賬,這些行為是否商業賄賂,還是正當交易,難以區分。
4、地方政府和主管廳局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時間安排不同,較難統一把握進度。
5.部分單位資料建設不夠規範、健全。
三、下步工作重點
1.加大問題查找力度。特別是加大對單位、部門不作為、亂作為及單位受賄的問題查找,使自查自糾工作切實取得實效。
2.以傳達貫徹“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現場會”精神為契機,結合當前開展的自查自糾工作,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進一步做好宣傳發動,呼籲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更多地關注、參與該項工作。
3.加強案件查處力度。在積極拓寬案源的同時,根據已有的線索,認真排查,加強協調,爭取破獲一批商業賄賂案件。
4.做好評估的前期準備。督促各縣區、單位部門進行查漏補缺,不足的地方必須補課。辦公室將在適當的時候對部分單位部門進行抽查。
附:查處情況一覽表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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