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水管站單位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碧流河水管站建立了八項工作制度:
1、舉報受理制度。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對舉報信件和電話反映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負責辦理。
2、案件登記制度。對群眾舉報配水、收費及工程建設商業賄賂方面的來信、來訪認真受理,熱情接待並如實填寫《商業賄賂舉報登記表》。
3、保護舉報人制度。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舉報人姓名、舉報內容、案件調查情況、調查結果要嚴格保密。
4、案件專人負責辦理制度。案件由治賄領導小組組具體受理。案件的辦案人員不得少於兩人。辦案人員接到交辦案件后,應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和取證。是否需要立案由領導小組審議決定。對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配水、收費領域商業賄賂舉報案件,應按《信訪條例》的要求辦理。
5、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彙報,研究處理重要問題,及時對各階段工作進行部署、協調和指導。
6、信息通報和案件協查制度。及時彙集單位治理商業賄賂的工作動態、工作經驗、好的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並以工作簡報的形式發布;和上級部門建立治理商業賄賂信息通報及案件協查機制。
8.領導聯繫點制度。單位領導分別聯繫2~3個村組作為聯繫點。通過對聯繫點的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具體指導,解決專項治理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研究提出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對策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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