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心中的法制辦文化演講材料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找文章到☆ (http://)一站在手,寫作無憂!]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我心目中的法制辦文化》。
談到法制辦文化,我想大家首先不能迴避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什麼是文化?對於這個問題,大家心裡可能各有各的回答,但是要完整清晰地把它表述出來,卻又是一件極為棘手的工作。就像古羅馬神學大師聖·奧古斯丁關於時間的那個著名說法那樣,他說:“什麼是時間?若無人問我,我便知道;若要我解釋,我便不知道。”時間很難定義,文化也是如此。至今為止,古今中外的學者們尚沒有得出一個權威的論斷。儘管很難給文化下一個定義,但這卻不妨礙我們討論法制辦的文化建設。因為我們時時刻刻生活在一個充滿文化的氛圍里,儘管我們不能明白無誤地把它表達出來,但卻能夠心領神會,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它的存在。既然文化這個事物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那麼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休。相對於文化來說,法制辦文化可能要簡單一些,這裡結合個人的思考,談談我對法制辦文化建設的一點看法。
一、什麼是法制辦文化?
法制辦是負責政府法制工作的行政機關,因而法制辦文化就是法制辦的機關文化。這種文化就是與法制工作緊密結合,是法制辦機關及工作人員在從事政府法制工作的長期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並為多數成員共同遵守的基本信念、價值標準、行為規範、管理制度以及群體意識、精神風貌、形象標識等的統稱。從內在邏輯層次上分析,法制辦文化的構成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物化環境層的物質文化:即法制辦的辦公機構、辦公環境和辦公設施以及各種具體的文化活動等。二是制度行為層的制度與行為文化:即法制辦的規章制度、工作守則以及工作人員的行為等;三是觀念形態層的觀念與精神文化:即法制辦人員所共同享有的價值觀念、道德規範、行為模式、人際關係、集體輿論以及各種認同的文化意識。
二、建設法制辦文化的目的和目標
法制辦文化建設的首要目的是提煉法制辦共同體的核心價值觀,使自控、自律的觀念深入每個人的內心,使之融化在每個人的血液中,從而凝聚整個團體的創造力和戰鬥力,達到個人的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目的。價值觀的提煉以法制辦的使命根本出發點,它來源於法制辦職能,並在相關法律、法規及職責中得以集中體現。法制辦文化建設的第二個目的,就是要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工作氛圍,塑造機關的整體形象,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創造一流的隊伍;法制辦文化建設的第三個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滿足機關幹部的內在和外在需求,使他們有興趣、有發展、有成就感,使他們認識到所從事的工作有意義,有挑戰性,有奮鬥的價值。
通過以上對法制文化建設目的的分析,法制文化建設的目標就應該是:培養塑造優秀的機關工作人員,全面提升法制辦整體形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開創工作新局面。其中,機關工作人員素質和能力的不斷提升,是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就是要充分挖掘人的潛能,發揮人的才智,激發人的熱情,培養職業道德和價值觀念,建立一支頭腦敏銳、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的機關幹部隊伍。
三、如何合理建設法制辦文化
法制辦文化的三個層面不是孤立存在的。法制辦文化的核心是觀念與精神層面的文化,它是法制辦文化的深層結構要素,集中反映和體現了法制辦的本質和個性。觀念與精神層面的文化建設是對物質制度建設的有力的支撐和補充,是對物質制度建設的輿論宣傳和人文素質的保障,沒有觀念與精神文化建設也就不會使制度得到徹底落實。而物質制度層面則是法制辦的工作傳統、價值觀念等的一種反映形式,但它也反作用於觀念精神形態層,以其強制和非強制的力量,保證、維護着工作人員文化意識的認同,約束着每個集體成員的心理意識和行為模式,就法制辦工作人員個體來說,其世界觀、人生觀和自我意識等深層觀念形態的形成,除了一定的生理因素外,離不開制度、物質層提供的約束機制和教育性環境。沒有健全、完善的物質制度做基礎,觀念精神文化建設就不會有生命力。因此,法制辦文化的三個層面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建設法制辦文化,必須顧及到三個層面的整體需要,不能顧此失彼,也不能平均用力,要實現法制辦文化三個層面的有機協調和平衡發展。
法制辦文化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以往我們的文化建設注重於物質制度層面的東西多一些,而較少關注觀念精神層面的文化建設。物質制度建設複雜、繁瑣、硬性強製成分多,難以解決人的主觀能動性問題,因而很多人沒有了工作激情,工作依靠的是制度管理和基本物質需求的滿足。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