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經濟法心得體會
毫無疑問,學完經濟法,心得體會是最多的。學習經濟法,可從四大塊來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
產品質量法,無需多言,就是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相關法律。上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禁嘆一聲:“中國消費者維權艱難”。這並不是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條制定得不好,而是在中國“權本位”、“官本位”的體制下,法條根本實施不下去。鑒定產品或商品的質量問題,很多都是由商家說了算;大的企業如若動用國家公權力來對付消費者,消費者往往是弱勢群體。另外,法律暫時還沒有規定網上買到假貨怎麼辦,難以找到商家,得不到賠償。
關於傳銷與直銷的區別在法律條文上好像也區分得不好。竊以為,傳銷區別於直銷的地方在於,傳銷本質上是拉人頭騙錢,傳銷組織會嚴格地限制人身自由和進行洗腦。傳銷無疑是一種經濟邪教。
學完反不正當競爭法最大的感受是,比較有趣。尤其是對那些不正當競爭行為比較感興趣。仿冒商標、虛假宣傳,還有商業詆毀都十分地有意思。譬如,“康帥傅方便麵”與“康師傅方便麵”、“秦山牌圖釘”與“泰山牌圖釘”謂之仿冒商標;“高露潔牙膏14天讓你牙齒變白”、“黃金搭檔送女人今年20明年18”謂之虛假宣傳;“購買惠普,連想,連想都不要想”、“南孚電池1節等於其他電池6節”謂之商業詆毀。還有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在生活中也遇到過,震驚全國的任曉峰、馬向景盜竊金庫案,亦由此鋪開。
一般來說,反壟斷法應該是經濟法的核心了,但卻是最難學的了。美國、日本、德國制定得比較完善,中國沒有國外完善,但國內外都一樣,反壟斷法是高度概括、專業性強、不容易理解的,需要具備相關經濟學、金融學、科技等知識才能讀懂。譬如,我在學習中遇到一個情況:一個企業佔了多少的市場份額,才算作壟斷?答案不確定,需要經濟學的知識才能有一個合理的標準。其實,有些時候,即使是獨佔也並不一定構成壟斷。這些就是所謂的反壟斷法最大的特徵:不確定性。又譬如真實的案子:奇虎訴騰訊壟斷案一審落槌,廣東高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廣東高院認為,把短信、手機電話、郵件、新浪等考慮進去,騰訊QQ未構成壟斷。另外廣東高院把競爭的相關市場放大到全球、亞太,因此認定未構成壟斷。這些都體現了反壟斷法運用時候的不確定性。正是因為反壟斷法的不確定性,沒有人能搞得懂,所以反壟斷法的司法解釋幾乎沒有,只出台過一個“相關市場”的司法解釋。
經濟法比較重要,它關乎身邊的大小事,也關乎市場經濟。總得來說,經濟法內容比較多,頗為充實,但挺系統的,還是要認真地把經濟法學下去。